截至2020年底 青岛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提升至33.4平方米
青岛新闻网6月25日讯(记者 朱颖)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0年底,青岛市城镇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约316.2万套、建筑面积约3.1亿平方米,总体达到户均一套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90年代初的不足6.7平方米提升至 33.4平方米。
2007年至今,市政府相继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建立起了层次分明、结构完善、全面覆盖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基本实现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供应格局。多年来,青岛市在住房保障制度的探索完善上从未停下脚步,给国内其他同类城市提供了诸多实践经验,主要体现在“四个率先”。
目前,青岛市已经实施了四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29.5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7.2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7.8万套,限价商品住房4.5万套。
2018年至今,青岛市陆续出台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12项配套政策,多渠道支持扩大租赁住房建设和供应规模,规范和促进租赁型人才住房建设,进而探索构建支持北方特大城市提质增效发展的特色化租购并举制度。
2020年7月,青岛市以优异成绩成功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未来三年试点期内,青岛市将获得24亿元中央奖补资金,专项用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同年12月,《青岛市城镇租赁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正式发布实施,在第二批8个试点城市中,青岛市是首个出台租赁住房发展专项规划的城市。规划期内,青岛市将新增租赁住房供给约13万套(间),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15家,将租金涨幅控制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之内。至规划期末,租赁住房房源由目前的37.5万套(间)增长至50.5万套(间),基本建立起法规制度健全、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市场交易活跃、租赁关系稳定、消费价格合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随着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获批建设,以及新旧动能转换的加快,青岛市进入了开放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为打造全省“人才高地”,吸引集聚人才、积蓄人才战略资源,真正让人才“来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青岛市从2012年开始逐年加大人才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
截至2020年底,人才住房已建设和筹集20.6万套(间),其中租赁型11万套(间),产权型9.6万套;配租配售6.6万套(间)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从家家有住房到人人有房住,青岛人的住房观念正在悄然发生改变,早日住上宜居房,成为青岛人新的中国梦。
答媒体记者问实录
记者:青岛市非常重视对人才住房的保障工作,请问陈局长,今年人才住房建设的目标是什么?落实情况怎样呢?还有在人才住房政策方面,有没有进一步调整的打算?
陈勇:截至2020年底,我市人才住房已建设和筹集20.6万套(间),其中租赁型11万套(间),产权型9.6万套;配租配售6.6万套(间)。2021年,我市计划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6万套。截至目前,各区市共提报人才住房房源4万套,约占任务总量的67%。其中,已确定建设主体房源3万套,约占任务总量的50%。
我市是全省第一个出台专项人才住房政策的城市,也是全国人才安居工作政策体系完整、运作实施规范的先进城市之一。一直秉持“人才来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的理念,彰显了我市“筑巢引凤”、“招才引智”的决心。近期,我们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来青人才的意见建议,结合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在加大房源筹集力度的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的相关配套政策:
一是因地制宜多渠道筹集房源。针对土地资源紧缺的区,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等,主要以城市更新为支撑,在现有房屋盘活利用方面加大房源筹集力度;针对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的其他区(市),优先选取地铁站点周边等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地段,结合产业布局打造人才社区(小镇)或青年创业城,多渠道筹集、多主体供应人才住房。鼓励各区(市)住宅用地供应向租赁型住房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继续落实好对租赁型住房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在银行信贷以及奖补资金等方面,加大对租赁型住房政策扶持力度。
二是实行常态化分配机制并明确上市交易政策。建立人才住房日常申请、季度审核、批次分配的常态化受理机制,并结合房源和引进人才的需求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同时,对人才住房上市交易政策按照《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鼓励各区(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实行政府或指定机构与人才按持有份额享受收益的上市交易政策。
三是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对出具虚假证明、协助骗取人才住房的单位、中介机构和开发建设企业等,由主管部门或者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人才住房申请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我们已将上述举措纳入《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工作的意见》,此文件已经正式印发实施。我们将密切跟进各项人才住房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在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工作中形成“政府出政策,市场来配置,人才得实惠”的良性循环机制,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住房市场量质并重转型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幸福之城提供有力保障。
记者: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长租房工作,请问杜副局长,青岛市在租赁住房的发展方面有何打算?
杜本好: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据统计,青岛市每年出租房源上市规模保持在20-50万套,专业化经营机构发展迅速,租赁企业已超过 130家,机构经营房源占租赁住房供给约12%。青岛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12项配套支持政策,租赁市场长效化管理机制和配套政策体系初步构建成型。2019年,青岛市“1+N”模式的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上线运行,有效提升了租赁市场信息化服务和监管水平。特别是我市在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以后,在体制建设、房源筹集、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上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财政部2020年度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绩效评价中,我市的考核成绩在试点城市中名列前茅。
今后,我们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专项资金发放的有关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青岛市城镇租赁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在未来三年,青岛市将构建“优化提升区、重点拓展区、远郊发展区”的住房发展总体格局,坚持以需求定供给原则,基于对各区(市)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土地资源约束等综合研判,立足供需平衡,合理确定各区租赁住房供应总量。
优化提升区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基于配套完备的成熟社区、围绕年轻租客偏爱的活力商圈和消费中心,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积极利用地铁站点1公里范围的存量空间实施改造,为企业白领、新就业大学生等通勤人群就近提供“一站式管家服务”模式的租赁住房和高品质租赁服务。
重点拓展区包括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加强医疗、文体、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升优质服务供给水平。即墨区、胶州市重点提升老城区居住环境,补足绿地和开敞空间。依托蓝色硅谷核心区、中德生态园、国际生态智慧城、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等科研园区,针对技术专家、科研人员、高校学生等,提供酒店式公寓、Loft等品质化租赁住房。
远郊发展区包括平度市、莱西市。围绕引进重大工业项目、培育新兴产业、打造创新发展服务平台的需要,重点依托平度市“四区七园”产业聚集区、莱西市“一基地六园区”产业聚集区,建立以产业为核心的职住单元模式,为就业职工就近提供租赁住房,减少跨区通勤。
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青岛市的住房租赁市场必将迎来新的春天。
问:刚才发布内容谈到,青岛市连续多年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市办实事,请问杜副局长,今年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何?前段时间,住建局网站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进行征求意见,请问这个政策什么时候能够实施?未来青岛市在住房保障方面有什么新的打算?
杜本好: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连续十五个年头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市办实事。通过出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等一系列政策,建立起了层次分明、结构完善、全面覆盖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截至目前,青岛市已经实施了四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29.5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2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7.8万套,限价商品住房4.5万套。
今年,市政府已将实施住房保障5000套户纳入到为民办好的实事当中,其中计划实施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4000套(户),开工建设公租房1000套。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增公租房补贴2214户,各区(市)已提报建设筹集公租房房源703套。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今年将进一步加大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力度,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用于解决新就业职工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该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工作已经结束,目前我们正在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研究论证,待修改完善后,尽快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发文实施。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为主要目标,建立完善租购并举、多层次、全覆盖的公共住房保障体系。采取有力举措,加快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新市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需求,进一步增强住房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