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留守儿童盼过“六一样”儿童节
六一国际儿童节又到了。然而,我国尚有6千多万农村留守儿童还在期盼,何时能过一个与城里孩子一样阖家团圆、一样生活快乐、一样公平教育、一样福利待遇、一样社会关爱和一样幸福如意等“六一样”的儿童节呢?
数据显示,我国现有离乡农民约2.7亿人,农村老、幼、妇“三留守”约1.7亿人,其中留守儿童超过6000万,约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0%。即全国每5个儿童中,就至少有1个农村留守儿童。如此庞大且关乎祖国未来的群体,其健康成长竟得不到家庭的温暖与呵护,足见其问题的严重性。虽然我们不能简单地把留守儿童等同于问题儿童,但决定人性与人生的启蒙教育,若缺少了家庭亲情的哺育和培养,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的人生概率必然增大。
近年来,为解决以留守儿童为主的农村“三留守”问题,有人建议政府和社会应加倍关爱农村留守老、幼、妇群体;有人提案通过职业培训让更多农民工返乡务农,消减留守问题;有人担忧放任农民进城务工,会催生更多的“空心村”;有人放言不要鼓励农村孩子考大学,避免无人种地的农荒;有人呼吁放开农村户口,鼓励城里人回乡落户……然而,这些试图通过反哺农业的“新农村”建设,来留住农民工、减少三留守的好意,显然与中央要推进农民市民化等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定不符。
事实上,就现有的农村经济和财政规模而言,在GDP农业产值比将持续低于10%的发展趋势中,很难再容纳数亿农民返乡谋生了。同时,在服务产业最为薄弱甚至为零的农村,也很难满足上亿留守人员的生活服务需求了。更何况,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不能靠“最美教师”的个人奉献来承担;留守老人的天伦之乐也不能由“志愿服务”来弥补;留守妇女的人性生活更不能让“社会关爱”来替代。显然,这些都是我们习惯于“己所不欲强施于人”——替农民选择的“解困”之路。
众所周知,我国“三农”问题由来已久,其根源在于农村人多地少,靠种粮难以致富。改革开放后,城镇化建设带来的农民减少,农村人口已由1978年的82%递减到如今不足40%,“三农”问题也随之缓解,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所以说,人口多不是问题,农民多才是问题。这就为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找到了改进人口和经济结构的关键因素。未来,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更多的不是“农民返乡”而是“子女进城”。这才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推进转移农民市民化”的决定,为解决农村“三留守”问题指出的科学途径。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时代,农村人的社会竞争力与贡献率并不亚于城里人。当体制改革消除了城乡壁垒,实现同等教育和平等权利时,在高考、公考或干部公选中,农民子女的岗位竞争力与成功率也从不输市民子女。如今,各级领导或各界精英中的“农二代”比例甚至超过“城二代”。由此可见,农民及其子女在城镇化建设中的生存能力和竞争实力没有问题,有问题的还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制度与意识隔阂。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然而,以往转移农民腾出的大量闲置土地并未随农民转移而转出,究其原因还是进城农民仍为返乡务农留有后路。建议按照十八大提出的“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利用城乡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和“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等已有政策,鼓励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农民,用宅基地或承包地转让指标,对等或补贴置换城镇的基本福利房。让新市民不花钱或少花钱就能住新房、落户口,把农民返乡的后顾之忧变为进城的社会保障。
未来,只有消除进城农民“村有宅基地、城有租住房”的现状,才能消化城镇“库存房”,消灭农村“三留守”。随着转移农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市场流转,当农民数量减少到足以保障“种粮大户”致富时,不仅“空心村”谁来种地的问题解决了,而且“农场主”的家庭团聚也不成问题了。届时,城乡儿童过“六个一样”的儿童节就不再是奢望了。
(青岛市政协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 王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