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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四区幼儿园入园政策发布 你家孩子符合要求吗?

2021-05-14 22:00    青岛早报

注意啦!

岛城多个区市

公布了今年幼儿园入园政策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幼儿园报名、录取原则上在6月15日至6月25日进行。

其中,市内三区第一次招生6月15日到18日网上登记,6月19日现场报名,并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将在6月22日到25日4天时间内完成,并确定录取名单。

崂山区第一阶段网上登记及现场报名时间为6月15日到16日,第二阶段为6月17日到19日,第三阶段为6月21日到25日。

小编特意汇总了四区入园政策

其他区市入园政策

家长可留意相关的官方发布渠道

具体请往下看

市南区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在分析研判2021年幼儿园小班学位数和市南户籍适龄幼儿数的基础上,立足区域实际,本着“区域统筹、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招生范围

1.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招生范围:

一片区:八大峡街道、云南路街道;二片区:江苏路街道、中山路街道;三片区:八大关街道、湛山街道;四片区:香港中路街道、八大湖街道、金湖路街道;五片区:珠海路街道、金门路街道。

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片区内的市南区户籍幼儿,并且幼儿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同时还要具有与户籍相应的居住房屋证明(即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契税发票和购房发票,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无房产的需提供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市内无房产证明)。

2.封闭小区幼儿园招生范围:

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且幼儿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同时还要具有与户籍相应的小区内居住房屋证明(即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契税发票和购房发票,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

3.部队、企事业、高校、集体办园招生范围:

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4.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招生入园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4日(星期五),通过市南区政务网教育体育版块:网址http://www.qdsn.gov.cn/n16/n9965808/index.html和微信公众号“市南教育体育”,向社会发布《2021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2021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口或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网上登记

6月15日(星期二)9:00—6月18日(星期五)16:00止,家长登陆市南区政务网教育体育版块的“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网上登记系统”,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1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并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申请报名信息提报完整后方可下载打印《2021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将纸质的《2021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提交幼儿园。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网上登记时家长可有一次机会调整选报的幼儿园。填报《2021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登记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一次。

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现场报名当日到幼儿园进行网上登记。

2.现场报名

6月19日(星期六)8:30—15:30止,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无需带领幼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

(1)现场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2)《2021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3)幼儿户口簿全页(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4)居住房屋证明。(5)市南户籍孤儿、父母一方持市南区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孤儿证明、有效期内低保证。

3.确定第一次招生录取名单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审核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报名幼儿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直接确定录取名单。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于6月19日16:30开始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录取结果于6月19日17:00—17:30在幼儿园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持有效孤儿证明、父母一方持市南区签发的有效低保证且符合市南区户籍幼儿入园条件,报所在片区的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不参与随机派位,优先录取。

随机派位录取过程,幼儿园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4.组织第二次招生录取

6月21日(星期一),通过市南区政务网教育体育版块和微信公众号“市南教育体育”、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

6月22日(星期二)8:30—6月25日(星期五)15:30止,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幼儿园,按照招生要求,面向符合第一次招生条件未录取的幼儿,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进行招生。6月25日(星期五)在幼儿园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录取结果。

市南区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

户籍所在地为非市内三区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提供材料:

(1)现场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21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并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5)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契税发票和购房发票;租住市南区房屋的需提供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6)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营业执照及缴税证明,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市南区用人单位缴纳),并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在市南区务工满一年。

(三)组织新生入园

1.新生入园体检

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

2.办理报到手续

幼儿园根据招收幼儿实际情况,于8月20日前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时间以幼儿园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办理报到手续后,幼儿园对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通知幼儿家长,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时间入园。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有关事项

1.幼儿园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

2.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3.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方可面向社会发布。

4.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托班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5.幼儿园因应对入园高峰扩大招生班数,需提前经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

6.幼儿园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园工作。

7.幼儿园平日如有空余学位随补随招。

8.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

9.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市北区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42号)文件精神,本着“相对就近,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特制定2021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时间

2021年全区各幼儿园招生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五)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18日(星期五)家长网上登记。6月19日(星期六)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报名材料(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并现场报名确认),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6月21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2日(星期二)至6月24日(星期四)家长网上登记。6月25日(星期五)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报名材料(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并现场报名确认),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两次报名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随补随招。

三、招生范围

(一)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77所)

1.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市北区常住户籍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有规定区域内的市北区常住户籍,且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二是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廉租房租赁证明等)。

2.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如有空余学位,可面向持有单证者,即: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证之一。

3.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

4.如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为封闭小区内的,则应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二)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1.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市北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实行“分片区”招生,全区设立A、B两大片区。

(1)A片区幼儿园优先招收在四方街道、兴隆路街道、湖岛街道、海伦路街道、阜新路街道、辽宁路街道、即墨路街道、台东街道、大港街道、敦化路街道、镇江路街道、宁夏路街道、延安路街道、登州路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

(2)B片区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水清沟街道、开平路街道、洛阳路街道、双山街道、河西街道、合肥路街道、辽源路街道、浮山新区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

(3)幼儿必须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其他片区中具有市北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进行招生。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二次招生,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正式租房合同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

(三)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

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本片区适龄幼儿公开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4日(星期五),通过市北政务网和“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2021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前或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6月21日(星期一),通过市北政务网和“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前或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

(二)网上登记

每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登记,信息填报后,家长可以随时登录网上登记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以进行修改;当确认平台上所有填报信息无误,不需要再更改时,点击“确认”键,确认后,不论是否打印,所有填报信息将不能更改。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无法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网上登记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录取当天6月19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到拟报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填报有关信息。

2.二次招生:6月22日(星期二)8:00至6月24日(星期四)16:00。报名网址及详情请关注6月21日(星期一)发布的二次招生简章。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录取当天6月25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到拟报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填报有关信息。

(三)现场报名确认

1.完成网上登记后,家长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登记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报名材料。现场报名确认的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第一次招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6月19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现场报名、现场确认)、下午1:30-3:00(仅现场确认)。

第二次招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6月25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现场报名、现场确认)、下午1:30-3:00(仅现场确认)。

2.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现场报名确认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家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2021年市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户口簿(扉页、户主页、幼儿页、索引页的原件与复印件);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户籍地址与幼儿户籍地址不一致,请同时提供可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与幼儿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产权证:产权人应为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已购房无产权证:须提供购房完税凭证。

3.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现场报名确认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市北区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

家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021年市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幼儿户口簿(扉页、户主页、幼儿页、索引页的原件与复印件);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提供材料:

幼儿父母其中一方的工作证明、居住证明地点均须在市北区,两种证件须同时具备。证件日期到2021年8月31日为止须满一年以上;

家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021年市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幼儿户口簿(扉页、户主页、幼儿页、索引页的原件与复印件);

市北区自有住所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租住市北区房屋的:提供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市北区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原件与复印件);

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北单位缴纳),并在市北区务工一年以上(原件与复印件)。

4.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确定录取名单

各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确认符合招收条件的适龄幼儿名单及人数。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录取对象,并当场公布。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于6月19日(星期六)16:00开始采取随机电脑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第一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参加第二次招生。

(五)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请家长按照规定的入园时间,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健康查体证明,到幼儿园报到入园。

2.规范入园报到。被录取的幼儿,家长要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23日前(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根据招生情况在此时间段内确定)。办理报到手续后,幼儿园将对报到录取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幼儿家长。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幼儿园不再单独通知。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严格招生管理。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三)规范收费行为。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以当年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为准。

(四)加强预防接种查验。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幼儿园应在幼儿入园时,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李沧区

为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42号)的要求和部署,本着“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制定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1.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2.招生范围

01.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2.有与该户籍地址100%产权有效房产,且其产权人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之一者,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而定。

试点就近入园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

02.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具有李沧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其中沧口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沧区振华街道、兴华街道、兴城街道、沧口街道、楼山街道、湘潭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李村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村街道、虎山街道、浮山街道、世园街道、九水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03.国企、部队、高校等举办的幼儿园

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3.招生程序

01.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通过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李沧教育”,向社会发布《李沧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2021年李沧区小微园招生信息表》。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02.组织报名录取

各幼儿园采取网上登记、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

1网上登记。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打开网址(http://www.wybm.org )登录“青岛市幼儿园招生网上登记系统”,点击“李沧区”,进入幼儿园登记系统。根据登记系统提示,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信息和家长信息,确认并打印结束后,完成网上登记。

2.现场报名。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网上登记、现场报名、录取时间在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五)期间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请一位家长携带打印的网上登记确认表纸质稿及报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1)第一次招生。6月15日(星期二)8:30至6月18日(星期五)16:00网上登记。6月19日(星期六)8:30至14:00现场报名(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可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并现场报名),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李沧区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的材料:

《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网上登记表》

《儿童健康手册》(只需原件)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在所报幼儿园“招生范围”中规定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2)第二次招生。6月21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2日(星期二)8:30至6月24日(星期四)16:00网上登记。6月25日(星期五)8:30至14:00现场报名(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可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并现场报名),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李沧区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的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网上登记表》

幼儿所在家庭的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

《儿童健康手册》(只需原件)

幼儿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产用途为住宅的100%产权房屋产权证(2021年8月31日前交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以及入住后缴纳不少于三个月水电费或物业费的收据凭证);

B.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或经营一年以上,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李沧区缴纳社保且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提供青岛市人社局官网打印的《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青岛市社会保障卡;

B.在李沧区经营的,提供由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的营业执照。

小微园招生可参照上述时间同步进行。

3.录取方式。按照全市招生规定,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于现场报名确认当天16:00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并当场公布。确定录取名单时,应邀请所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参与,监督派位过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录取结果于现场报名确认当天17:30前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4.组织新生入园

(一)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二)规范入园报到。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23日(星期五)16:00之前(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在此时间段内确定)。家长需在幼儿园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报到。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幼儿园不再单独通知。

(三)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5.有关要求

(一)严格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园工作。

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2021年李沧区小微园招生信息表

崂山区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4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崂山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各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五)期间幼儿园组织报名、录取。

三、招生范围

按街道、分片区组织幼儿园招生工作,全区分金家岭、中韩、沙子口、王哥庄、北宅五个街道同步招生,各幼儿园在所属街道相应范围内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一)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本小区常住户籍(幼儿随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产权人应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就近居住区补招。

(二)社区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社区以及所在封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有条件的幼儿园要面向附近居住区补招。

(三)高校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四)部队幼儿园要优先满足在崂山区居住的军人子女入园需求,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五)民办幼儿园要充分满足崂山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空余学位面向附近居住区补招。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4日(星期五),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公布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6月15日(星期二)全区幼儿园开始招生报名工作。直属幼儿园(不含部队幼儿园)和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采用网上登记后现场报名的方式;其他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名方式,6月25日(星期五)前完成报名、录取工作。各幼儿园报名方式在《崂山区招生幼儿园信息表》(见附件)注明。

网上登记及现场报名具体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16日(星期三):

采取网上登记后现场报名方式招生的幼儿园面向本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进行网上登记,幼儿园审核后组织现场报名、录取。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将于6月16日(星期三)下午发布二次招生信息(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或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

2.第二阶段6月17日(星期四)至6月19日(星期六):

符合二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于6月17日(星期四)至6月18日(星期五)进行网上登记,6月19日(星期六)幼儿园组织现场报名,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3.第三阶段6月21日(星期一)至6月25日(星期五):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进行补招,各幼儿园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自行确定报名及录取方式。

(三)相关说明

1.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超出招生计划,将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网上登记时,每名幼儿每次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

3.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入园,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本人身份证;

(2)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证明;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的崂山区居住证;

(4)父母至少一方在崂山区的租房合同或自有住所产权证明;

(5)父母至少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四)组织新生入园

新生入园前,根据幼儿园规定时限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16日(星期一)至8月27日(星期五)期间,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确定,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属地负责。各学区要统筹安排普惠教育资源,积极为辖区内居民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创造入园条件。同时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报名系统及电脑派位管理。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参加家庭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0〕26号)严格执行。

(三)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合理安置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园。

(四)幼儿园具体招生信息以各幼儿园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六、招生服务电话

金家岭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3102601

中韩学区教育服务中心:  58515691

沙子口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8807683

王哥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7842460

北宅学区教育服务中心:  87851136

崂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8899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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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南教育体育、市北教育体育、李沧教育、崂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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