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专学历、人才晋升、退休…城阳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有新调整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6日讯 城阳区发布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明白纸(最新版)及解读,在原有基础上调整以下内容:
一、调整内容
1、中专及同等学历人员纳入第七层次人才范围。
2、 2017年以来通过参加全国统招统考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可享受第四层次对应政策。
3、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共有期内,已网签人才层次可以晋升。(5-7层次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升级到1-4层次)
二、人才层次晋升调整方式
1、已按照原政策签订人才协议的2017年以来通过参加全国统招统考入学非全日制硕士。
(1)可以在本政策下发半年内回购现共有产权住房,按晋升后的四类人才重新再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根据重新购买网签时间算起八年后,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赠送共有部分产权。
(2)若不回购现共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按原政策产权不做调整执行,共有八年后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赠送共有部分产权。
2、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共有期内,已网签人才层次发生晋升。
(1)人才可回购现共有产权住房,按晋升后人才层次重新购买一套,共有年限八年从第一次购买网签时间算起累计计算。
(2)若不回购现共有产权住房的,原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不做调整,八年后符合赠送条件的按人才不同层次持有时限(按月计算)所占比例进行产权赠送,剩余部分由人才进行回购。
三、共有期间人才层次晋升关于退休的约定
由五至七层次晋升到四层次及以上的,在共有期内退休的,人才可向国企提出书面申请,承诺本人退休后继续在城阳区工作且在城阳区年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国企每年审核退休后人才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备案区领导小组,满八年后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赠送共有部分产权。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