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重点班,不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山东出台中小学规范办学征求意见稿
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教师对书面作业全批全改,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设立重点班……2月18日,省教育厅就起草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十五条规定干货十足。意见反馈截止到2021年2月24日。
此次征求意见稿聚焦规范办学,十五条内容涵盖了方方面面。记者留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提升智育水平,要求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坚持因材施教,班级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优化教学方式方面,推行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组织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情境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调整进度,不得超前超纲。普通高中开展选课走班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
就家长关注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省教育厅提出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建立学生值日制度,设立校内外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学生家庭每日劳动清单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省教育厅要求规范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普通高中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违规招生,不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坚持随机、均衡、阳光编班,不设立重点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在考试管理方面明确,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依据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学生作业是热点话题之一,频频占据网络平台热搜榜。省教育厅在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建立学生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调控学生作业时间。科学设计作业,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教师对书面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
值得注意的是,省教育厅要求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并给出了具体到校时间表。其中,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联合家长做好走读生作息指导,原则上晚上休息时间小学生不晚于21:3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00。寄宿制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原则上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30。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