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公布 新建项目补700元/㎡
2021-01-29 18:00 青岛新闻网
青岛新闻网1月29日讯(记者 朱颖)为全面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加强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于1月28日印发了《青岛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以“一次性申请、一次性拨付、分批次使用”为原则,确定申请主体、明确奖补标准,规范申请流程,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根据细则,凡在我市从事住房租赁行业的合法企业均可参与申请,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中介经纪机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单位等。
根据新建、改建、盘活和运营等多种类别,分别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其中新建项目为7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改建项目为500元/平方米,盘活项目(装修升级)为100元/平方米,平台录入及网签备案均为100元/套。
《实施细则》的出台,意味着我市试点专项资金发放工作进入到实质性操作阶段。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注入,有助于缓解住房租赁企业经营压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撬动社会资本,推动我市构建供应主体多元、租赁房源充足、政府监管有力、租赁关系稳定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