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上合示范区 这54项“区内事”实现“区内办”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25日讯 日前,山东政务服务网发布上合示范区省级事项权责清单,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等54项事项,这是上合示范区承接的首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据悉,上合示范区首批承接的省级权责事项共有54项,涵盖了17个省政府职能部门的36项行政许可、1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等具体事项,涉及经济发展、涉外和教育、培训、旅游、科技等多个领域。
“首批省级权责事项中涵盖直接下放和委托下放两类事项,我们将根据省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以及企业相关业务的办理情况,按照‘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的原则,尽快履行相关程序。承接业务正式开展后,将大大缩短企业办理相关事项的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上合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上合示范区还将进一步扩大承接范围,加快推进市级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并争取部分国家级行政权力事项的下放,推动制度改革的红利在上合示范区持续释放。
据了解,去年7月,省政府发布向上合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相关通知,提出对上合示范区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按照“一次赋权、分批承接”的原则,尽可能赋予上合示范区更多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省级行政权力,清单之外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上合示范区根据工作需要、承接能力和实施条件等情况分步分批承接,助力打造“区内事区内办”的一流营商环境。随后,上合示范区围绕经济建设和商旅文化交流需求,力图最大限度地承接省级行政权力,形成了上合示范区省级事项权责清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霍璟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