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书记”被免:仗权滥施拳脚,即是自缚手脚
1月21日,河南济源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决定:史秉锐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党工委委员、书记,中共济源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张战伟同志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委员,中共济源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不知道“打人不打脸”的说法源自何处,但意思都明白,别打人脸,别揭人短。
在网络时代,这个说法又变得俏皮了一些,“看破不说破,知人不评人”。
说的是脸,又不是脸,脸变成了一个代名词,指代的是人的尊严、人格等。通俗来说,就是面子。在此意义之上,衍生出“不要脸”“丢脸”“没脸见人”“脸往哪儿搁”等词汇,请别人干某事也说“赏脸”,恼羞成怒会说“给脸不要脸”。
真要变成一种“实体行为”,打人不对,打脸更是错上加错。无论轻重,打人脸更多的是一种反派的“行为艺术”,也可以说是“不艺术行为”,就是撕破脸,代表着一种绝决的分裂行为,是一种赤裸裸的污辱,如果有旁观者,相当于游街示众。
这样的“肉体伤害更重精神攻击”的行为,被攻击的一方会十分难堪。即便打人者是自己的亲人,也是无法忍受的,如2020年9月17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一中发生一起悲剧,一名初三学生从教学楼5楼纵身跳下,不幸身亡。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这名学生因为犯错,被母亲扇了两耳光。
被外人打脸更是“奇耻大辱”。近日,河南济源市委张书记掌掴市政府秘书长翟WD一事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
这位抬手打下属的张书记,不仅伤害了下属的肉体,侮辱了下属的人格,更引发社会大众对少数领导干部工作态度简单粗暴、擅长摆谱耍官威的深恶痛绝。这一巴掌还真是足够响亮,让全国人民都听到了足够有力的回响。
脸被打了,尊严就没了,在一定范围之内,就变成了社会性死亡。
随着社会的进步,打人、打脸此类暴力行为,在官场已经很少见了,特别是在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
当然,在古代,脸也不是随便打的。在《红楼梦》里,王夫人气极败坏才打了丫头金钏儿一个耳光:
只见王夫人翻身起来,照金钏儿脸上就打了个嘴巴,指着骂道:“下作小娼妇儿!好好儿的爷们,都叫你们教坏了!”
打就打了,作为社会的底层阶级,金钏儿可以忍受,但无法忍受的是,王夫人要把她赶走,此时金钏儿感受到社会性死亡了,“这会子撵出去,我还见人不见人呢!”实在无法挽回,便投井自尽。
打耳光够狠,更狠的是打了耳光之后还要诛心,再踩上一脚。针对河南济源张书记的举报信里说,翟WD被打之后,张书记还让服务员将他赶出去,“此后纪委的人经常找他,要求他配合调查。这让他感到痛苦……”
能打别人脸的人,自然是觉得高人一等,是一种权力的膨胀,一种扭曲的权力观。有央媒一针见血地评论说,“一把手”俨然成了“一霸手”。
讽刺的是,另一篇《书记的耳光》的文章同样火了。媒体报道,40年前,时任山东菏泽地委书记的周振兴到曹县韩集“红三村”看望83岁的伊巧云,一位曾为革命作出很大贡献的老人。当周书记询问重病在身的老人有什么要求时,老人犹豫了一下说:“就是想吃半碗肥中带瘦的猪肉。”周书记深感自责,掏出钱给乡镇书记,让他满足老人的心愿。回到县城汇报时,他眼含热泪说起这位老人,“现在,在我们领导下,生重病了,竟吃不上半碗肥中带瘦的肉。同志们,我们还有脸当他们的书记吗?”他突然抬手打了自己一个清脆的耳光,“我们这些大大小小书记的脸还叫脸吗?”在场不少干部泪流满面,陷入愧疚和自责中。
作为领导干部,多深入到基层走走看看,时刻将百姓的冷暖安危牵挂在心头,不耍官威、不讲排场,这些好品质在老同志身上得到了生动的体现。
同样的打脸,境界有天壤之别。
敬畏人民赋予的权力,就不会扬起暴力之手。掌有权力者,应在做事方面“放开手脚”,在面对权力时“束手束脚”。为政者若滥施拳脚,则离自缚手脚不远矣。
内容来源:青岛新闻网视点团队
文:牛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