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17条政策促进民间投资,重点支持这些领域的发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31日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包括畅通市场准入、重点支持领域、强化促进保障三大部分17条政策,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畅通市场准入方面,《通知》提出公开政府投资项目、保护民企投资权益、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四大方面。其中,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分批次、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投资项目、产业政策、建设规划、招投标等投资信息等。保护民企投资权益,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重大投资、资产整合等。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包括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和重大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等;本地企业扩大生产、增加投资达到招商引资规模的,同等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包括支持民营企业为国有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协同配套产品;鼓励国有大企业集团、大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民营和中小企业配套产品;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在重点支持领域方面,《通知》划出“四新”经济、能源环保、文旅教育、汽车装备、交通设施、农业产业、现代海洋、生物医药八大重点领域。
其中,“四新”经济,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升级工程等新型基建,加速抢占5G、关键元器件、应用场景、终端等产业制高点;支持民营企业依托海尔卡奥斯等平台赋能等。
能源环保,包括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电网、油气管网、煤炭储运设施建设运营;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等。
文旅教育,包括重点支持发展网络直播和电音电竞等文化旅游新业态,扶持发展直播电商、娱乐直播及网络短视频等网红经济;加大对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服务支持力度;为线下教学的机构提供线上教育审批服务等。
汽车装备,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他关键零部件及系统、燃料电池系统相关辅件、车载储氢系统等产业链配套项目;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加氢站、充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等。
交通设施,包括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推动5G、物联网、互联网等智能技术融入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支持民营企业规范参与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融资支持等。
农业产业,包括重点扶持对稳产保供有较强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现代海洋,包括鼓励涉海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人才依规发挥自身优势创办招商平台;鼓励涉海民营企业、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创投风投机构等开展产学研对接、技术资本对接、产能合作等。
生物医药,包括搭建智能超算海洋创新药物研发平台,培育壮大医疗器械产业规模,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引进质子治疗、人工心脏、可穿戴医疗设备等高端医疗器械,建设医学人工智能研究院与大健康数据中心等。
在强化促进保障方面,《通知》提出降低用地用能成本、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健全融资促进体系、建立促进保障机制五个方面。
其中,降低用地用能成本,包括加大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发展高层工业楼宇;通过按揭贷款支持等措施使中小企业低成本获得经营用房;服务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
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包括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留抵退税、降低印花税税负、货运车辆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
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包括落实“青岛创投风投十条”政策;试点设立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推行“基金+项目”模式,积极争取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子基金;积极争取国家产业基金支持等。
健全融资促进体系,包括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对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和私募债提供担保的机构,按担保额的1%(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给予奖补等。
建立促进保障机制,包括建立支持民间投资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长效机制等。(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