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力提升养犬管理服务 放任犬只伤人将受到治安处罚
青岛新闻网12月17日讯(记者 丁淑华)今天下午,青岛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养犬管理问题,会上通报,青岛市从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流浪犬只收留处置工作、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三个方面落实推进养犬管理工作。
回答记者提问环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广健介绍,市民如果被犬只咬伤,应及时报警就医,养犬人应第一时间送受害人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对放任犬只伤人事件,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方面相关规定进行治安处罚。
开展执法巡查6300余次,落实主体责任
公安、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处置后3日内予以答复,对查处的违法养犬行为定期复查。对广场、学校和小区等区域进行联合巡查,对反映强烈的和违法养犬、遛犬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部门共受理举报400余起,开展执法巡查6300余次。公安部门查处和劝阻犬吠扰民、伺养烈性犬行为500余起,行政处罚130余起。城市管理部门劝阻、制止各类违规遛犬等问题2160余起,查处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30余起,罚款7100元。农业农村部门对2100余只犬免疫情况进行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捕捉流浪犬2500余只,做好流浪犬只收留处置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建立了多方参与的联动机制,在发现流浪犬后,立即通过指挥中心通知就近力量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确保流浪犬“随出随捕”,捕捉流浪犬2500余只。公安、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收养基地开展犬只免疫等工作,制定基地防疫工作方案,定期安排畜牧专家到基地指导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工作,保证了基地犬只收留工作有序开展。
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一是深入街道、社区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组织警力深入社区,向养犬市民普及养犬管理规定。共张贴、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9万余份。二是会同街道、社区开展“依法科学文明养犬大讨论”活动。积极引导基层管理主体发挥作用,提高养犬管理多元共治、群治自治水平。三是借助媒体力量进行宣传。与“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等栏目合作,与社会各界共同破解养犬管理难题;与青岛市爱护动物协会联合举行“科学文明养犬,做负责任宠物主人”系列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