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百出 夜查现场,酒司机频甩锅…
11月30日晚,
在秋冬严打整治“雷霆9号”行动中,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多地部署开展
针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夜查行动。
本报记者跟随执勤交警,在万年泉路见证了查获了酒司机的全过程。
高速口倒车“撞”出个酒司机
11月30日晚7时许,青岛同三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王台收费站执勤。一辆豫A牌照的轻型厢货车驶入时突然开始倒车,撞上身后约50米远的一辆白色越野车。民警上前处置时,货车司机李某称ETC突然失灵,他想换条车道行驶。
民警很快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立刻将双方带至执法站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发现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180毫克酒精,已达醉驾标准。李某交代,他当天下午在货主家吃饭,喝了几杯高浓度白酒。李某在席间接到朋友电话,之后便驾车上高速,随后发生了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除了要负事故全责,血检结果出来后,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驾驶证被吊销后五年内不得再重新考取。
酒驾被查甩锅“占车位挪车”
11月30日,李沧交警李村中队在万年泉路青山路路口设卡夜查。当晚10时许,一辆悬挂鲁A临时牌照的丰田越野车沿着万年泉路向南行驶到卡点时被拦下,司机刚拉开车门,交警很快闻到了一股酒味。交警立刻让司机熄火下车,交出钥匙并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查,司机于某(49岁,济南人)每百毫升血液当中含有65毫克酒精,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民警的询问,于某感叹,他把车停在了别人的车位上去赴宴,席间只喝了一瓶啤酒。别人叫他挪车,他刚把车开出小区,想拐个弯停到对面的路边,没想到就遇到了交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于某将被处以驾照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驾照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小伙无证醉驾被查已是四年三次被逮
近日,青岛开发区交警也抓获了一名酒后开车的“老熟人”。当晚,交警一中队在钱塘江路香江一路路口设卡夜查时,民警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司机身上有酒味,立刻让他下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查,司机曹某(36岁,江苏人)发现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100毫克酒精,构成醉酒驾驶。民警要求曹某出示驾驶证,曹某交代,自己没有驾驶证。
民警调查后发现,曹某曾多次交通违法被青岛开发区交警打击处理:2017年,他因无证驾驶被三中队查获并被拘留15天;2019年10月,曹某再次因为无证酒驾被一中队查获,又拘留了15天;这次曹某因无证醉驾被查,将面临刑事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首席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刘波 刘海 杨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