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青岛发放的这两份补贴,你领了吗?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1日讯 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压力逐渐增大,你是否也有同感?青岛人社的补贴政策也许可以帮到你!观看本期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微视频,快速了解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
今天继续为大家奉上微视频第五期——@高校毕业生,您的“住房补贴+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待领取!
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
一、范围和条件
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申请人由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申报人员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申领住房补贴。
三、申报流程
1.学历确认。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留学回国人员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传成功后,由申请人就业地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核实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反馈。
2.个人申报。已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办事服务-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或者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重点·办事-办事大厅”,选择“住房补贴”进行申报。
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
一、范围和条件
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由小微企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人已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人不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三、申报流程
1.学历确认。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留学回国人员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传成功后,由申请人就业地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核实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反馈。
2.个人申报。已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办事服务-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或者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重点·办事-办事大厅”,选择“小微就业补贴”进行申报。
青岛市各级高校毕业生业务咨询电话汇总表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通讯员 马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