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7元/平米是否违规?官方回应:还真不一定
2020-11-17 20:40 青岛新闻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赵树民(中)做客民生在线,为网友答疑。
青岛新闻网11月17日讯(记者 黄晓)房屋质量差、装修质量差、物业费高……一直以来都是民生热点问题,今天下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树民做客民生在线,对网友呼吁市场监管介入进行了答复。
网谈中,有市民反映,自己居住的市南某小区,物业费高达7元/平米,严重违反山东省发改委2019年9月15日颁布实施的物业费管理规定,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介入。
赵树民答复说,根据规定,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前,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即最高不能超过每平方米3.02元。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业主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按合同标准执行。至于该小区的物业费是否违规,要看该小区是否属于普通住宅、是否已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视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建议该网友提供详细情况,由执法人员检查处理。
对于市民反馈的各种新房销售、交付和物业纠纷问题,赵树民说:“新房交付问题涉及面很广,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如果是市场监管的职责,我们一定会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监管,维护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