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青岛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全面启动,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青岛新闻网10月28日讯(记者 刘倩倩)近日,2021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经全面启动。青岛新闻网记者从今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9月底,我市当年年度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487.47万人。2021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首次维持不变,针对不同群体开通便利化渠道参保缴费,职工个人账户金可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费。此外,也提醒广大参保居民及时足额缴纳医保费。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已经在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城区成年参保人,可以直接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这是今年市医保局会同税务部门新推出的便民措施,惠及城区参保缴费成年居民约30万人。
新闻发布会现场。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首次维持不变
据悉,今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报请市政府同意,明确2021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然执行2020年度一档居民462元、二档居民(含少年儿童)395元、大学生15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这是自2015年我市医保城乡统筹连续6年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以来,第一次暂维持上年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同时,2021年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每人每年增加30元。青岛市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一档居民每人每年790元、二档居民(含少年儿童)及大学生每人每年710元,继续保持山东省内最高财政补助水平。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林瑞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抗击疫情的新形势下,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维持不变,而财政继续提高补助标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医保部门将在保障居民参保人各项医保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管控力度,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如期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确保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
针对不同群体开通便利化渠道参保缴费
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主要涉及到三类不同的参保群体,为方便参保人,缴费渠道也按不同类别分别设定。
第一类是具有我青岛户籍的成年居民。全市487万参保人当中,约294万参保成年居民,其中有约264万通过村居参保的农村居民,有约30万通过街道保障中心参保的城区居民。本次缴费,各区(市)辖区范围内由村居管理的农村居民,仍然由村委会(村居)统一集中办理参保缴费。城区居民的缴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去年已经在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成年参保人,不用再到街道办理缴费核定业务,可以直接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这是今年市医保局会同税务部门新推出的便民措施,惠及城区参保缴费成年居民约30万人;二是新参保的城乡居民,需到户籍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现场扫码缴费,也可以关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
第二类是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全市约190万托幼机构在册儿童、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参保缴费继续由幼儿园或学校统一组织办理。
第三类是持《居住证》参保的居民。青岛市自2020年度居民缴费开始,允许符合条件的居民持《居住证》参加青岛市居民医保,2020年度此类参保居民约3.1万人。
本次参保缴费,市医保局也提醒持居住证参保的居民注意,需持有公安部门发放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到居住地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缴费;务必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从10月份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持《居住证》参保的非本市户籍的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就不能再缴费,要等到下一个年度缴费,再一个年度享受;此外,按照国家的规定,不允许重复参保。刘林瑞解释,因为这部分持《居住证》的居民在外地都是有户籍的,在青岛没有户籍,有可能一部分人在外地参保,同时也在青岛参保,这在政策上是不允许的,在参保的时候,也要求持《居住证》的居民做出个人的承诺,这方面需要提醒这部分居民不要重复缴费,重复缴费也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职工个人账户金可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费
从今年起,我市职工参保人可以用个人账户的卡金余额,为本人、子女、配偶、本人父母、配偶父母缴纳青岛市居民医疗保险费,这项举措能够有效扩大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进一步发挥家庭共济的作用。刘林瑞举例,某职工参保人的子女是我市在校学生,在通过学校办理居民医保缴费后,可在手机关注“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我的医保-医保个账-个人账户近亲属共用”模块,从其本人的医疗个人账户金中,将子女缴纳的居民医保费金额395元一次性提取到本人的银行卡账户上。不能用个人账户直接代缴,但是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缴完费之后,可以把个人账户的钱提出来转到自己的金融账户上。
刘林瑞谈到,我们的社保卡是双账户,既有医保专用账户,还有金融账户,当然转到医保卡里面的金融账户也可以,可以转到其他的金融账户,这都是可以的,先缴后提,近亲属缴费之后,可以从你的个人账户卡里面把钱提出来,转到金融账户。
提醒广大参保居民及时足额缴纳医保费
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2021年度居民医保缴费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市医保局提醒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及时缴纳医保费,避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2021年的医保待遇。今年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从2021年1月1日开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