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青岛新景象:民告官,官必到庭!
法治青岛新景象:民告官,官必到庭!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三成”提升至现在的“百分百”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风向标,也是人民群众一直以来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出庭应诉是我们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日前,青岛某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人对记者深有感触地说。今年5月份,他作为被告出庭应诉了一起保险费稽核及行政复议案。记者从青岛中院获悉,今年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和青岛铁路法院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000余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而这一比例在2018年的时候仅为三成。
上述提到的案例为青岛某司法鉴定所诉某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第三人陈某某社会保险费稽核及行政复议案。陈某某原为青岛某司法鉴定所职工,2019年向某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提起申诉,之后,某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向青岛某司法鉴定所作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其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本金及滞纳金17万余元。青岛某司法鉴定所不服,向市南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某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人出庭应诉。经审查,市南区法院发现某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对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涉案职工的工资基数计算错误,未扣除相应的房屋租金。经市南区法院指出存在的问题后,某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人高度重视,及时与原告、职工沟通,重新核定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变更补缴金额,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原告撤回起诉。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发声现今成为常态,有效促进了案件事实查明,也使行政案件处理有了更多更好更快的解决方案,推进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今年行政案件同比减少30%左右,这些案件的优质高效化解,有力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市南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曲亚男介绍说。
这一案件,是青岛行政机关负责人现今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一个写照。
“青岛的法治政府建设一直在不断加强,但也毋庸讳言,前几年因种种原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相对较低,2018年曾低至32%。”市司法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这一状况,青岛不断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把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出庭应诉率持续跃升,进而使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成为“硬杠杠”,杜绝了“告官不见官”的问题。2019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368件,负责人全年出庭应诉率72.5%;2020年,出庭应诉率跃升并保持“百分百”。
这一“百分百”成为常态,源于这一系列硬性措施——建立开庭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送制度和出庭应诉情况月度通报制度,对未按规定出庭应诉的,市司法局在全市通报。建立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机制,将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测评标准,以考核引领负责人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出庭应诉。市中级法院建立出庭应诉评议制度,评议内容包括法庭纪律、庭审发言、争议化解、判决履行等方面。今年3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实施意见》,促进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由追求应诉率向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和效果的提升转变。
据了解,全市两级法院近两个月的开庭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和解、调解工作达近百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参与庭审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现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改进行政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增强广大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对政府的信任,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