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电子凭证如何使用?这份告知书为你详细解读
青岛新闻网10月24日讯(记者 李丽涛)为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时结算支付,国家医保局推出了医保电子凭证。日前,为鼓励青岛市参保人激活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市医保局特推出《参保人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告知书》,以进一步明确青岛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方式及使用方法。
【《参保人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告知书》全文】
尊敬的参保人:
您好!
为减少特殊时期就医购药直接接触,防范疫情传播,保障您的健康,我们特倡议您激活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时可以“零接触”结算支付。
一、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一)激活途径
医保电子凭证有三种途径可以激活:
1.微信: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支付宝:打开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3.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首页“医保电子凭证”,按照指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特别提示:16岁以下无身份证的学生儿童,可通过其父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医保电子凭证中“医保家庭账户”添加亲情账户激活。
(二)问题反馈渠道
目前,因全国参保信息地同步不及时,有可能导致部分用户医保电子凭证不能正常激活。如遇问题,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信息录入,描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协调国家局、省局尽快为您解决。
二、哪些时候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您可以在以下场景使用:
场景一:本地就医购药
在青岛市内就医购药,可通过手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支付,无需再出示医保卡。
场景二:省内购药
医保电子凭证在山东省内通用,利用个人账户金在省内其它地市购药时,只需手机扫码即可结算支付。
场景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一是使用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金为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医药费。如果您是职工参保人,可以通过“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关联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的医保电子凭证,用您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医药费。
二是居民医保缴费可以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抵扣。2020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居民医保2021年度集中缴费期,在此期间,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为参加居民医保的父母、子女、配偶缴纳医保费。
特别提示:
1.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必须将家庭成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关联后方可使用。
2.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只能在职工近亲属范围内,职工本人应对其关联的近亲属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3.职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关联的近亲属数量最多不超过7个。
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操作步骤如下:
(1)关注“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
(2)选择“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医保个账”--“个账互助共济绑定”。
(3)阅读说明书和承诺书并确认后,进入功能页面,输入绑定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提交”。绑定后可通过“查看已绑定信息”进行查看。如果要解除绑定或者更换绑定人,也可通过“查看已绑定信息”进入后解绑。
(4)绑定后即时生效。已经绑定的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可通过扫描医保电子凭证消费职工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