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体育纳入中考计分科目,分值将逐步提高
21日,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提出要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启动体育素养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研究。
《通知》表示,将合并全国青年运动会和全国学生运动会,改称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由教育部牵头、体育总局配合,组别设置、组织实施、赛制安排等具体事宜由组委会研究确定。
《通知》中还明确,教育、体育部门将联合建设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鼓励高校积极申报设立高水平运动队,推进国家队、省队建设改革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相衔接,并将其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序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选拔一定比例的优秀运动员、运动队进入省队、国家队,由其代表国家承担相应国际比赛任务。
对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运动会、世界单项学生赛事、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田径、游泳、射击等项目运动员的成绩纳入体育、教育部门双方奖励评估机制。
此外,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将整合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由教育、体育部门联合评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每两年对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同时,教育、体育部门研究制定有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探索灵活学籍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为有体育特长学生创造发展空间,为愿意成为专业运动员的学生提供升学通道,解除后顾之忧。
《通知》明确,支持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将开展青少年体育情况纳入大型体育场馆综合评价体系。此外,还将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和流动,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坚决执行培训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