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还能这么用!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孙黎(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青岛新闻网9月9日讯(记者 黄晓)今天下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孙黎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加大惠企便民力度,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水平”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现场提问问题39个,累计参与人数10065人次,孙黎现场全部答复完毕。
网谈中,孙黎介绍说,今年5月,为满足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青岛市统一了二手住房与新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政策,同时为保障职工申贷权益,出台了相应文件,规定房企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遇拒办组合贷的情况可通过拨打12329服务热线等进行反映。
统一一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 双职工最高可贷60万
网谈中,有多位网友表示青岛房价较高,应上调公积金缴纳比例,对未按要求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应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以及落实推进组合贷为市民购房提供有力支持。
孙黎解释说,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主要取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公积金资金管理首先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的资金需求,同时还需要符合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宏观要求。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5月9日起,我市统一了二手住房与新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统一实行单职工缴存36万元、双职工缴存60万元的最高额度政策。
缴存比例方面,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
如遇公积金违法情况 可拨打12329投诉举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孙黎说,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数据进行排查比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广大职工也可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可拨打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12329进行投诉举报,或携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资证明等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的管理处行政执法业务窗口进行现场投诉举报。
同时,为保障职工申贷权益,今年6月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住建局出台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保障职工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房企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合作楼盘项目均可办理组合贷款。如在购房过程中发现房企不办理组合贷款的,也可及时通过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等渠道反映。
装修不可提取公积金 但大修和租房可以
网上盛传,房屋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为此,多位网友就这一问题进行求证。孙黎给出了明确答复,根据规定,装修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住房大修可以。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和大修费用付款发票原件,到就近管理处现场办理,或通过个人专业版网上营业厅“业务预申请”模块上传材料申请办理。
除此之外,公积金还可用来偿还住房贷款。孙黎说,根据规定,偿还住房贷款期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加盖银行印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管理处办理提取手续。
此外,公积金还可用来交房租。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若符合上述租赁条件,可凭本人身份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原件、房租发票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处办理提取手续。目前,我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夫妻双方不得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得超过我市规定的租赁提取限额30000元/年。
父母买房子女可提取公积金还贷吗?
网谈中,有网友提问,房产证上写父亲的名字,子女能否提取公积金还贷?孙黎答复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建部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其中2019年8月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对购房提取范围明确为产权人。我市现行的提取管理办法依据有关上级文件及提取标准,规定职工因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但若该套房屋子女也持有产权的话,可按规定以购房行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公积金提取无手续费 骗提套取公积金将被严惩
有网友称,社会上有许多机构代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但需要收取手续费,这是否合法?孙黎说,住房公积金提取无需支付任何手续费,请广大职工切勿相信那些所谓的“快速提取住房公积金”、“代提住房公积金”、“无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路边广告、网络广告或二维码。且一旦查实有这种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违规提取的职工记入住房公积金诚信档案并通报单位,追回已提取资金,同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持续完善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政策和工作机制,届时将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qdgjj.com)或“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对外发布。
惠企便民 开通多种线上服务渠道
网谈中,有网友提问,是否可在线上进行提前还贷操作。孙黎介绍说,青岛住房公积金目前已开通多种线上服务渠道,包括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青岛公积金”手机APP,共整合上网12项涉企、31项个人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其中包括提前还款业务。职工可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http://www.qdgjj.com)进行注册、登录或安装,操作说明可在“便民指引-网上营业厅”中查看;还可通过“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青岛公积金”APP、“青e办”APP、“爱山东”APP等多个渠道办理。
如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12329进行咨询,也可以关注官方网站和“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了解各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