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28条政策 "真金白银"鼓励民营企业改革创新
青岛新闻网8月31日讯(记者 刘倩倩)今天上午,记者从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支持全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青岛市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组织保障等五部分提出了28项政策措施。这也是全国首个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持续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流程;保障民营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加大政府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
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
支持中小微企业集约用地,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落实国家降低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用地、用工、用电等经营成本;集聚创投风投基金加快发展,发挥好青岛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科创母基金等引导作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拓展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抵押物登记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积极开展首贷培植行动,逐步提高首贷获得率,创新开展政策性转贷工作,鼓励银行机构开发和推广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考核机制,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发布会现场。
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
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深入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对实施技术改造并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和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山东省100强、山东民营企业100强等荣誉的企业给予奖补;大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引导支持全市中小企业融入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建设;优化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精准支持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畅通市场化退出渠道,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任务实施机制;鼓励本地民营企业通过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并购重组、战略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双招双引”;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及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创建“一带一路”(青岛)中小企业合作区。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建立激发企业家创意创新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创意创新发展;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平台化、社会化、专业化招商中的作用;搭建跨部门的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培训,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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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背景下,青岛民营市场主体、民间投资、民营进出口等多项指标逆势增长,显示出整体反弹的强力态势。截至7月,全市实有民营市场主体165.99万户,同比增长15.78%,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8.02%。其中,实有民营企业58.88万户,同比增长18.75%,占全市实有企业总量的94.60%。1-7月,全市民间投资增长11.8%,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达到55.8%;全市民间投资在建项目3246个,同比增长24.8%,拉动全市投资增长6.2个百分点;全市民营企业进出口2178.17亿元,同比增长11.36%,高于全市进出口增速8.63个百分点,占同期全市外贸总值的63.72%,拉动全市进出口增长6.68个百分点。1-7月,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税收682.9亿元,新吸纳就业38.36万人,同比增长6.18%,占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的80.95%。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韧性和活力进一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