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管理有了“工具书” 151项具体工作标准化
青岛新闻网8月27日讯(记者 李倍)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城管办副主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王镝对《2020青岛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解读。
据了解,早在201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青岛市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城市管理工作标准》,为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依据。2015年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2020年1月,按照市委市政府《青岛市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作战方案》《关于“学深圳赶深圳”推动创新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借鉴吸收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海军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保障实践经验,市城管办组织37家部门共同参与,对2015版《城市管理工作标准》进行了修订。经专家评审,并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印发施行。据悉,《标准》共涉及151项城市管理具体工作,对每项工作从行业主管单位、管理责任主体、管理依据、管理标准、管理流程以及管理要求等六个方面都做了严格明确的规定,构成一个完整的作业流程。
据介绍,《标准》共分二十七篇,内容涵盖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管理等城市管理相关行业,同时对窗口地区、海水浴场、城市广场等城市管理重点区域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要求。《标准》共涉及151项城市管理具体工作,对每项工作从行业主管单位、管理责任主体、管理依据、管理标准、管理流程以及管理要求等六个方面都做了严格明确的规定,构成一个完整的作业流程。《标准》力求使城区每一平方米土地、每一立方米空间以及每一项城市管理任务工作都能明确管理责任、标准要求、作业流程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加强了城市管理工作,提高了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有利于城市品质提升和美丽青岛行动推进。
在环境卫生方面,《标准》主要对清扫保洁、道路冲洗、垃圾处置、环卫设施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我市道路分为五个保洁等级,并相应明确作业、管理标准,细化清扫保洁、高压冲洗和洒水降尘工作流程。提出保洁作业总体目标达到“六净、一洁、六不、一见本色”标准。即:路面净、路牙净、井箅子净、树穴净、绿化带(地)净、墙根净;视野范围内清洁;不见杂物,不见积水、泥沙、石屑,不见人畜粪便,不漏收堆,不往雨水箅子、绿化带扫倒垃圾,不焚烧垃圾;路见本色。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四三二一”工作标准,即: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要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配备“三栏”:生活垃圾分类公示栏、宣传栏、指示栏(牌);落实“二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一本账”。
在园林绿化方面,《标准》主要对园林绿化施工、养护等提出管理标准。结合节水型城市建设要求,引入了“海绵城市”绿化建设理念,从绿化工程、土建工程和工地管理三个方面提出管理要求,明确“铺装宜以透水、防滑硬质材料为主,结合下沉式绿地及城市湿地公园建设,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明确园林绿化养护落实“六无”工作标准,即:植物生长旺盛,搭配合理,绿地干净整洁,病虫害防控得当;公园广场绿地空间景观优美,设施完好,功能齐全;养护管理作业及时、标准、规范;无缺株少绿、无枯枝残桩、无毁绿占绿、无枯花杂草、无歪斜扶架、无垃圾杂物。
在市政设施方面,《标准》主要对道路、桥梁、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市政道路设施管理养护提出工作标准。明确道路养护管理“四平四无”标准,即:路面平整、路况优良、行车平稳舒适,无坑洼鼓包裂缝;人行道平整、完好美观,无缺失破损松动;检查井平整,无缺损沉陷凸起响动冒溢;沟沿界石平整,无凹凸歪斜裂角且外缘保持整齐,做到及时养护维修,保持设施完好。
《标准》还对海水浴场、城市广场、窗口地区等城市管理重点区域明确了管理标准。海水浴场管理方面,从功能区分区、安全救生与救护、服务质量、信息服务、以及经营业户、应急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和标准。对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场站、轮渡码头,以及电视塔、博物馆等窗口地区,从环境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不同层面提出管理标准。
据介绍,《标准》编制定位为“让每个生活在城市的人都能切实感受到城市所带来的方便和温馨”,主要突出以下特点:一是积极呼应城市管理新要求。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等,此次《标准》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城市发展和市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对城市管理的新要求,不断细化完善各项工作标准,以标准化助推精细化。二是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导则规范。城市管理涉及领域广,繁琐复杂,与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标准》严格依据现行的法规规范和部门职能职责,力求将分散在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导则中的相关标准、内容和要求,按每一项城市管理工作的性质特点进行梳理整合,既做到出之有名,查之有据;又做到便于操作和使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充分体现青岛地方特色。《标准》在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法规规范前提下,结合青岛实际,突出体现地方特色。编制采取点面结合方式,既有面上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的管理标准,又有海底隧道、跨海大桥等具体区域的管理标准。
《标准》印发后,市城管办将组织各区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把《标准》作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依据和抓手,落实到城市管理各环节。同时,将严格依据《标准》开展城市管理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工作,并据此建立奖惩、通报、公示和曝光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