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通报4起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青岛市纪委关于4起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扎实开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作风攻坚提升”专项行动,严肃执纪查处了一批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良好氛围,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明绍青乱作为问题。2009年2月至2018年8月,明绍青在受理多起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审核职责,在原告未到场、也无授权委托书情况下,因本院同事打招呼而予以立案受理,造成不良影响。明绍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岛区藏马镇崖下村党支部书记庄培建不作为问题。2018年2月至3月,庄培建负责本村坟墓搬迁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在未按上级要求组织现场核实登记情况下,仅按村民自行上报的坟墓数进行统计,致使部分村民冒领补偿款共计50余万元。庄培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冒领款项被追回。
即墨区田横镇上古庄屯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黄升开乱作为问题。2016年2月至2018年11月,黄升开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申请办理危房改造,涉及危房改造款1.21万元,造成不良影响。黄升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款项被收缴。
莱西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一队原队长左敬法、沽河所所长齐春娥不作为问题。2020年1月,群众多次举报某公司存在非法采砂问题,左敬法、齐春娥带队调查处置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在未经深入调查核实情况下,便作出现场未发现采砂行为的结论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左敬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齐春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中,有的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有的作风漂浮、敷衍应付、失职失责;有的漠视群众诉求,履行执法监管职责不力,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牢、法纪意识淡漠、责任意识缺失,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和纠正。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警自省、改进提升。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作风攻坚提升”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确保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紧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强化执纪问责,从严从快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营造氛围、形成震慑,以精准有效问责倒逼责任担当,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