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 青岛出台15条工作规则
青岛新闻网8月13日讯(记者 刘倩倩)记者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了解到,日前,青岛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青岛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协调机制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成立协调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日常信息共享机制、重点企业问题反馈机制和会商沟通机制,全力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有关工作。
《工作规则》围绕建立青岛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协调机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15条具体工作规则。
在组织领导方面,明确在全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专班,作为我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临时议事协调机构,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协助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召集人,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在工作内容方面,确定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专班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相关工作要求落地落实;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定期数据共享机制,加强重点企业问题反馈和会商沟通;三是提升政银企对接效果,按一定优先等级列入重点市场主体名单库,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组织银行对企业分类施策,精准对接,应贷尽贷;四是优化完善融资配套政策,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及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考核评价体系,探索整合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大中型制造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和融资担保补助等政策,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方式;五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工作制度方面,规定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专班的工作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调研督导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和公文签发制度的具体流程和操作规范。
据悉,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将认真落实青岛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协调机制及《工作规则》,用足用好人民银行总行的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提升政银企对接质效,推动银行机构建立政策落实机制,完善金融支持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取得突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