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通报
青岛新闻网8月4日讯(通讯员 王诺 郭钊敏)上半年,全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持续改善。主要指标中,PM2.5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0%;PM10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2.4%;SO2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2.2%;NO2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2.1%;O3平均浓度为144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1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4.6%,同比升高8.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前三位,同比改善幅度为14.8%。
从各月份情况看,3月空气质量全月均为优良,2月、3月和5月连续实现六项污染物月均浓度全达标,PM2.5月均值连续4个月达到近三年最好水平。
从同期变化趋势看,上半年除PM2.5与年均标准限值仅相差1微克/立方米外,其余五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相比2018年同期,PM2.5、PM10、SO2、NO2、O3分别改善7.7%、18.5%、36.4%、6.5%和10.6%,空气质量优良率升高5个百分点。从历年同期情况看,上半年PM2.5、PM10、SO2、NO2四项主要指标,均为2013年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以来最低浓度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为近六年来最好。
各区市空气质量情况
上半年,各区市空气质量同比均改善,综合指数同比改善幅度在11.4-23.4%之间。主要指标中:
PM2.5均值由好到差排名依次为:市南区27微克/立方米,崂山区、高新区31微克/立方米,城阳区35微克/立方米,西海岸新区、即墨区、市北区39微克/立方米,李沧区、胶州市、平度市40微克/立方米,莱西市43微克/立方米。各区市同比改善幅度在12.5-29.8%之间,其中胶州市最高,城阳区最低。
PM10均值由好到差排名依次为:崂山区59微克/立方米,市北区61微克/立方米,市南区63微克/立方米,即墨区64克/立方米,胶州市67微克/立方米,城阳区、高新区68微克/立方米,西海岸新区69微克/立方米,李沧区72微克/立方米,平度市74微克/立方米,莱西市77微克/立方米。各区市同比改善幅度在10.5%-33.0%之间,其中胶州市最高,高新区最低。
各区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在77.3-89.6%之间,同比改善幅度为6.2-15.3个百分点,其中莱西市最高,城阳区最低。
重点保障措施
今年以来,我市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全力打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攻坚的关键战役。
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措施
出台《青岛市2019-2020年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攻坚20条措施》,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从抑尘、控车、压煤、减排等重点方面全力攻坚。建立建设扬尘长效管控机制,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2050辆,抽检油品585批次,查处取缔自流黑加油点71个,前湾港区、董家口港区矿石等大宗货物铁路和水路清洁运输占比分别达到85.6%和67.8%。开展移动源执法监管工作。重型柴油车停放地监督检查2779辆。联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路查执法,检查车辆1605辆。检查环检机构368家次,加油站699家次。申报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5556台,审核编码14155台。制定《青岛市2020年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行动方案》,明确各区市煤炭消费压减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治理,建立完善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企业4项重点工作动态管控机制,进一步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2850吨。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机制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机制,市政府每半月召开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各区市每周召开调度会,通报突出问题,对排名靠后、问题突出的区市、部门、镇街采取预警提醒、约谈、问责、派驻帮扶等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倒排工期,明确各区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空气质量优良率年度改善任务,将3项指标逐一分解落实到每个区市、每个月。实施镇街大气污染源网格化精细管控机制,建立各类污染源分布图和管控清单,进行区域内污染源动态管控。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资金支持
建成全市出租车道路走航监测系统,利用出租车运行时间长、覆盖范围广、监测结果不受人为干预的特点,实时监测道路污染情况,相关责任部门对问题路段的道路积尘、周边工地、渣土车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解决,形成工作闭环。利用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和黑烟车抓拍系统加强超标排放车辆监管;建设重型柴油货车车载诊断远程监控系统。利用卫星遥感实时观测技术,严密监控,科学管控,实现全市域秸秆焚烧“零火点”。争取中央、省级大气污染治理资金8021万元,用于支持工业企业、机动车污染治理和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下步工作
下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十分艰巨。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精准、科学治理,突出问题、目标、结果三个导向,用好市政府每半月一次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等机制,推动各区市各部门在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和我市“1+1+8”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各项任务基础上,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抓好7至9月的挥发性有机物夏控和10至12月的颗粒物秋冬控两项对空气质量指标完成至关重要的工作,做到每天必争、每微克必争,努力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成立治理攻坚工作专班。成立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专班,建立专班成员及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责任体系,全面做好攻坚行动统筹,确保国家、省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实现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持续减排,有效遏制臭氧污染上升趋势。
实施重点问题强化攻坚。制定印发《青岛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着力抓好石化、涂装、化工、橡胶、包装印刷等5大重点行业560家企业治理,多措并举推进小产业集群整治,加强专项执法及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应用,全方位支撑大气污染精准管控。深入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挥发性有机物偷排漏排、治理设施不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切实减少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加强秋冬季污染防治。进一步落实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攻坚20条措施,发挥好市大气办统筹协调督办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抓住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燃煤污染、面源污染5个重点方面,加大治理攻坚力度,努力削减颗粒物浓度。全面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按期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做好4000余家应急减排企业分类管控工作。
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继续加强各新闻媒体合作,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伴随式采访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市民对夏季臭氧危害的认识,印发《关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绿色出行的通知》,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落实夏秋季(7月-9月)每日16:30-次日9:00错时加油管理制度;结合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倡导市民夜间加油,避开臭氧污染高峰时段,减少高温天气加油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持续增强公众环境意识,凝聚社会共识,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