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在线答疑:酱油标准更新 你买的不一定是"酱油"
青岛新闻网7月9日讯(记者 黄晓)从事哪些工作需要办健康证、卖菜和水果需要办许可证吗?听说酱油不允许调配了?今天下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冯寿青参与“网络在线问政”,围绕食品生产、销售规范与监管相关问题为市民答疑。
网谈中,冯寿青介绍说,目前青岛市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214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4302家,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等已超过16万户。食品安全作为重点监管领域,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为不断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青岛市先后出台了《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办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办法》《青岛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编制了《青岛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应用和认证指南》,印发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治理提升、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化建设、“靶向监管”等行动,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和坚决杜绝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销售食用农产品无需许可证
众所周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需取得相应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那么卖菜和卖水果也需要吗?冯寿青答复说,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水果、蔬菜属于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领域许可证。
此外,还有网友咨询,销售矿泉水、饮料和饼干是否需要办理健康证?冯寿青解答道,根据国家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如果只销售预包装食品,则无须办理健康证。
重新定义酱油产品 调味液配置的不得命名为酱油
网谈中,有网友提问酱油是否不允许调配了,具体是怎样划分的。冯寿青说,去年12月21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 2717-2018)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酱油是以大豆和/或脱脂大豆、小麦和/或小麦粉和/或麦麸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标准实施后,对原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配制生产的酱油应按照复合调味料管理,相应产品不得命名为酱油或配制酱油。同时,他还提醒生产企业如有该类产品许可证,应及时变更生产许可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