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罚 青岛一居民不按时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罚20元
垃圾分类动真格!
我市一居民不按时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收到20元罚单!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1月6日实施已经半年。在垃圾分类宣传、推进工作中,青岛市坚持宣传与执法并重,动真格、真敢管,帮助市民养成自觉分类的良好习惯。
在市南区金湖路街道办事处,市南区金湖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对一位没有按时、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开出了20元罚单。这20元罚单的起因是这位居民在非投放时间将垃圾丢弃在垃圾厢房外面。执法人员通过监控以及现场翻看垃圾袋里的快递单据,锁定了这位居民。在采取了首次宣传教育、再次批评教育后,第三次则根据《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当事人乱扔垃圾的行为处以20元的罚款处罚,并在小区红黑榜进行曝光。
6日上午,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也组织联合有关部门对长江路沿线机构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执法检查、曝光。此次执法检查主要对西海岸汽车长途站以及多元商城、家佳源、瑞泰利群、世纪商城四家商超的分类收集容器是否按要求进行配置、容器标志标识是否合格规范、容器颜色是否正确、以及现场分类投放质量等,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对垃圾分类工作比较重视,但存在行业部门指导检查不到位;属地部门多次上门宣传指导,个别单位仍然不按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等问题。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在对各行业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的同时,对各问题单位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
据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为把垃圾分类工作做实、做细,新区城市管理局将每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按照先机构后个人的原则,在属地部门不断宣传指导基础上,调动行业部门指导好行业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落实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在此基础上,仍不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将直接进行处罚,做到“检查一批”、“整改一批”、“提质一批”。
(记者 贾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