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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援企稳岗返还补贴下月停止执行

2020-06-28 09:52    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近日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根据人社部、山东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不足24个月的,停止执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不足12个月的,停止受理和执行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关于贯彻青政发〔2020〕6号文件加快落实稳就业政策的通知》明确,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6月30日。综上,青岛市将从2020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和执行援企稳岗返还政策,请符合条件、尚未申报的企业抓紧申报。

为有效应对疫情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青岛市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费,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稳定就业岗位,并通过开展政策“提标、扩面、加速”行动、大数据“政策找企、主动对接”服务,加快此项政策落实落地,让更多企业受益。比如,胶州星跃塔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企业发不出货、没有回款,资金压力非常大。通过大数据后台比对,市人社局发现其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主动联系对接,为其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01.8万元,这笔及时到账的补贴,企业用来缴纳社保费、发放职工生活补助、开展岗位技能培训,腾出资金用来生产经营,解了燃眉之急。截至目前,青岛市已为6.56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资金3.63亿元,稳定就业岗位175万个。

返还范围是以独立缴费单位在本市社保机构开户的企业。一般企业返还条件为:企业在青岛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且企业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职工总人数30人及以下的放宽到20%);返还标准为:对各类参保企业,援企稳岗返还标准为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每人约160元)。困难中小企业返还条件为: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2018年和2019年亏损且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范围内、2019年末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0%至70%的中小企业,可按照困难中小企业标准享受援企稳岗返还;返还标准为:对困难中小企业,援企稳岗返还标准按上年末6个月的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每人约8736元)。

符合条件、尚未申报的企业可通过青岛就业网(http://jy.qingdao.gov.cn)“我要办事-单位业务-援企稳岗返还申请”模块提交申请。详情可拨打电话:0532-83668928、1233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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