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焦永泉等4人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0-06-04 09:41 青岛日报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焦永泉等4人受贿案提起公诉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6月4日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焦永泉等4人涉嫌受贿一案,由青岛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焦永泉等4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4名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焦永泉分别同被告人王勇、张正民、王喜胜共谋,利用担任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亲属就业调职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指使王勇、张正民、王喜胜索取、收受单位或个人给予的巨额财物,均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