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这批新规正式实施
01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施行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人民的健康权利从此有了立法保障。
该法将健康促进专辟一章,提出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家组织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和统计;国家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健康工作计划,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暴力伤医、药品质量、院前急救……对于群众关切,该法也作出回应。例如,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02 公安部:处罚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自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
03 车购税6月起可凭发票电子信息办理
6月起,纳税人申报新车车购税或办理车购税退税时,税务部门将直接调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相关业务。应税车辆存在多条发票电子信息或者没有发票电子信息的,纳税人应当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合同及其他能够反映真实交易的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按照购置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申报纳税。
04 明确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机构和从业人员惩戒措施
《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自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联合惩戒措施。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明确了5个方面的惩戒措施:一是对联合惩戒对象享受优惠政策或者获得荣誉的限制措施;二是对联合惩戒对象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其违法失信成本;三是对联合惩戒对象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四是对联合惩戒对象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五是通过向有关部门推送信息,对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惩戒措施。
05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施行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办法》弥补了行政许可在线办理依据不足问题,有利于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许可办理效率。该办法还专门设置了主要适用于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相关许可证或者资格证书变更记载事项等的简易程序,将这些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压缩至受理后五日内。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授权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内容来源:中国政府网、健康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