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青岛这些路段禁止停车
2020-05-21 17:06 青岛发布
根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岛大队消息,为缓解西海岸新区交通压力,提高城市道路车辆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岛大队经实地调研后决定取消部分道路停车泊位,具体内容如下:
1、取消衡山路(长江路至珠江路)西侧蓝色停车泊位14个,取消道路东侧厕所停车泊位2个。
2、取消太行山路(沅江路至嘉陵江西路)西侧停车泊位17个,取消道路东侧停车泊位15个。
3、取消武夷山路(珠江路至漓江西路)东侧停车泊位34个。
并在上述道路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禁止路段停车,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对违法乱停的驾驶员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岛大队自2020年6月1日起将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此外,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岛大队调整迁移重新启用4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启用以上设备后,对机动车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