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发布全省首个区级商务楼宇等级评定规范
青岛新闻网5月16日讯(记者 朱颖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今天上午,2020年崂山区楼宇经济发展政策推介会暨商务楼宇地方标准规范发布会在上实中心举行。会上发布了《崂山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及崂山区地方标准规范《商务楼宇等级评定规范》。
全省首个!填补青岛市楼宇标准化发展空白
据介绍,崂山区楼宇经济发展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发布的崂山区地方标准规范《商务楼宇等级评定规范》,是全省第一个区级层面出台的楼宇标准规范,填补了青岛市楼宇标准化发展的空白。
该规范从楼宇经济发展的生态全周期出发,注重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扎实推进楼宇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既是崂山区加快推动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号枪”,也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改革攻坚年”的“冲锋号”。
加速跑!鼓励引导高标准投资建设、高质量产业招商、高水平运营服务
《规范》明确了商务楼宇等级评定的范围、参评基本条件、评价体系、评价方法等内容,并从楼宇设施、楼宇运营、楼宇招商、社会经济贡献等方面明确了评定要求。推动崂山商务楼宇规范化实现“加速跑”,促进商务楼宇品质化实现“再提升”。
此次出台的《崂山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不同以往,政策贯穿楼宇载体建设到楼宇运营管理始终,积极鼓励引导商务楼宇开发商和运营商高标准投资建设、高质量产业招商、高水平运营服务。
在提升楼宇建设品质方面,最高可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在增强楼宇产业招商方面,将给予符合条件的特色产业楼宇、“腾笼换鸟”楼宇、亿元税收楼宇不同程度的奖励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在创新楼宇运营服务方面,支持聘请国内外知名优秀楼宇运营商参与楼宇运营服务,鼓励楼宇建立党群服务驿站,根据不同规模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
高入住率!百余座重点楼宇入住率达80%
崂山区政府副区长黄应胜表示,崂山楼宇经济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实力比较雄厚、特色比较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的现实基础。
截至目前,崂山区百余座重点楼宇总建筑面积约700万平方米,入驻率达到80%,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税收过亿元楼宇20座,上实中心T3楼、裕龙国际中心更是突破十亿元大关,崂山区楼宇经济已经到了自发跟进向自觉引领发展战略转型的转折点。
楼宇经济是优化城区产业发展空间、重塑城区经济地理的着力点,提升产业承载能力、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的主攻点,培育城区发展新动能、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力的关键点。
楼宇经济突破!点燃崂山“战略北进”发展新引擎
2020年,崂山区全面开启了“战略北进”,实施“七大行动”,全面拉开了再次创业新格局。“楼宇经济突破行动”率先发声,点燃了崂山“战略北进”的发展引擎。
着眼全局谋发展,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科学规划制定了楼宇经济发展的短、中、长期发展目标,计划通过开展“固本强基”行动来造势,开展“品质提升”行动来乘势,开展“高端引领”行动来破势。
明确方向!助推崂山经济再创新辉煌
今年年初,青岛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崂山区政府组成联合调研组赴上海考察学习,在学习中找差距,在交流中促提升。围绕“聚企业、做生态、优服务、打品牌、增税收”的任务目标,聚合楼宇各方正能量,全面开展“固本强基”行动。以“五个一”作为楼宇经济“固本强基”行动纲领:一个产业规划、一个实施方案、一个发展政策、一个楼宇标准、一个信息平台。
上实发展(青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勇在致辞中表示,上海实业进入崂山区以来,紧紧抓住崂山区转型升级的发展机遇,努力成为崂山区金融和楼宇经济建设、发展的见证者和参与者。目前,上实中心已聚集光大理财、陆家嘴国际信托、中信保山东公司、四家银行分行、世界500强驻青机构、上市公司总部等500余家企业,注册资本超过600亿元。
此次高标准构建楼宇经济发展政策和商务楼宇地方标准规范的出台,进一步指明了楼宇经济发展的方向,必将进一步推动崂山区楼宇经济专业化、集聚化发展,推动特色鲜明的品牌楼宇、专业楼宇建设,助推崂山区经济发展更上一层楼。
《崂山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楼宇是发展楼宇经济的基础,商务楼宇是楼宇的主体、税源的高地、城市的形象,同时具有可售可租的商品化属性,面临着投资量大、回报期长、空置率高等发展瓶颈。本着政企共创、鼓励支持、立足现状、着眼未来的原则,鼓励引导商务楼宇投资商和运营商高标准投资建设、高质量产业招商、高水平运营服务,特制定以下促进政策。
第一章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
(1)单栋楼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未达到1万平方米但纳入区楼宇经济统计范围的其他重点楼宇和楼群;
(2)已建成楼宇年税收1000万元以上并能够持续增长;
(3)楼宇投资商、楼宇运营商以单一产权或分割产权方式整体运营商务楼宇,且能够导入优质企业、培育税源,并与区政府签署楼宇经济发展合作协议。
第二章 政策内容
一、促进楼宇高标准投资建设
第一条 新建楼宇投资商或运营商与区政府签署关于楼宇建设标准、服务标准、经济贡献等指标履约协议,按照计容地上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投资奖励。
第二条 在满足楼宇企业入驻率及属地注册率要求的基础上,存量硬件设施、商务生活配套设施的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可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楼宇投资商改造奖励,单一工程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单栋楼宇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对外提供餐饮公共服务的楼宇,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需达到200万元以上,自运营年度起3年内,每年按照1.5元/平方米/日给予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第三条 综合考虑楼宇区位交通、硬件设施、运营服务、社会经济贡献等因素,对楼宇进行星级评定,获得超五星、五星、四星级的楼宇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达标奖励。
二、促进楼宇高质量产业招商
第四条 按照崂山区特色产业楼宇评分标准,根据特色产业集中度、楼宇企业入驻率、属地注册率达等指标情况,培育评定特色楼宇。
第五条 列入特色楼宇培育计划的,给予50万元培育奖励。认定为特色楼宇的,给予100万元认定奖励。
第六条 实施“腾笼换鸟”计划,新置换项目年纳税强度提高3000元/平方米,符合崂山区重点产业发展定位,按置换承租面积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置换面积奖励。
第七条 楼宇年税收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经济贡献奖励。
第八条 亿元楼宇年税收每增加1000万元或属地注册率每提高5%,给予20万元的经济贡献奖励。
第七、八条不可重复申请,税源经济贡献同一奖励对象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促进楼宇高水平运营服务
第九条 鼓励引入专业基金参与楼宇新建投资或存量楼宇改造运营,实现楼宇资产增值收益。
第十条 新建楼宇保持产权自持比例100%、70%、50%三年,平均年税收达到5000万元,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扶持奖励。
第十一条 每年评选不超过五家优质楼宇运营商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二条 支持开展楼宇党群工作,鼓励建立党群阵地,给予建设楼宇党群服务中心(驿站)的楼宇一定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十三条 对投资建设、产业招商、运营服务的重点楼宇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服务,“一楼一专班”、“一楼一方案”“点穴式”撬动楼宇经济高品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