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有哪些危害?环保部门这样回应
青岛新闻网4月14日讯(记者 李倍 陈通 徐斌 宁冠宇)今天下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副巡视员吴衍秋做客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栏目,围绕“青岛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主题和网民在线交流。
此次访谈中有网友提问,农村生活污水都有哪些危害?对此,吴衍秋表示,农村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会破坏生态生产生活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会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特别是未进行卫生厕所改造、未进行防渗处理的厕所,粪污下渗会污染村庄及周边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增加消化道疾病粪口传播风险。
二是会污染地表水。若村庄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直接排向水源地或随降水汇入地表径流排向水源地,会严重危害饮用水安全;若村庄周边有水产养殖区域,会危害水产品质量安全。三是会形成黑臭水体或水体富营养化。生活污水在村内及周边沟渠积存,COD、BOD以及氮、磷等元素富集,就会形成黑臭水体或水体富营养化,危害水生动植物安全。
四是会大量孳生蚊蝇等害虫。众所周知,蚊蝇等害虫生性喜欢在阴暗、潮湿的环境中产卵、孵化,生活污水积存为害虫繁衍提供了有利环境,增加了血液性疾病传播风险。五是会破坏区域整体生态系统。当生活污水在村庄内或周边大量积存,超过区域生态环境消纳能力时,会破坏区域生态系统稳定,引发生态安全危机。六是会影响居民生活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方面,若村庄内四处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会严重影响群众感官,降低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通俗地讲就是会影响大家的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