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等你提意见!
青岛新闻网4月10日(记者 李倍)近期,为贯彻落实《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推进生活垃圾准确分类,节约集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指导人员和运行维护投入,统筹美化优化社区环境,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组织制定了《青岛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导则》),现通过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
记者了解到,本市生活垃圾的基本分类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其中,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循环利用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类、废荧光灯管类、废温度计类、废药品类、废油漆类、废杀虫剂类、废胶片及废相纸类等。
厨余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等。其他垃圾指除上述类别之外的生活垃圾。包括混杂、污损、易混淆的纸类、塑料类、废旧衣服及其他纺织品,废弃日用品、清扫渣土、骨头贝壳、水果硬壳等。
除以上基本分类外,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也可对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管理。居民小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可回收物分类投放品种。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
根据《导则》内容,居民小区应根据空间布局、道路通勤密度、投放点位的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投放点数量及位置,原则上每个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点服务200-300户居民家庭;大于5000人的独立居民小区宜配置1处具备生活垃圾分类功能的生活垃圾收集站。
管理责任人应兼顾方便居民投放、日常管理和垃圾收运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定时投放时间。宜安排早、晚两个居民投放生活垃圾的高峰时间段作为集中投放时间,每日集中投放时长宜为3-4小时,如早6:30-8:30、晚18:30- 20:00。投放时间段和时长可根据季节变化、居民生活习惯以及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推进情况等适当调整、增减。对于采取预约集中投放的,可单独确定投放时间。
《导则》具体内容可登陆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查看。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在4月27日前,编辑Word文档发送至工作邮箱“qdljfl@126.com”或在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85650600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