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法院:助力抗“疫”!化解涉防疫单位千万元合同纠纷
青岛新闻网 3月27日讯 (通讯员:张淦)近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及防疫医疗机构,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合同纠纷,为决胜防疫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7年10月16日,青岛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汝州某医院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汝州某医院自愿将其所有的设备等固定资产以9千万元转让给青岛某融资租赁公司,再由该公司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方式回租给医院并收取租金,租金分10期支付。青岛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汝州某医院、汝州某投资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该投资公司对汝州某医院《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青岛某融资租赁公司依约支付租赁物的转让价款,汝州某医院支付了一至三期租金和第四期部分租金,剩余租金再未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青岛某融资租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支付部分租金1500万余元及逾期利息等。
案件审理前,原告青岛某融资租赁公司向市北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法院经审查裁定冻结汝州某医院、汝州某投资公司银行存款16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通知,汝州某医院是汝州市唯一定点收治新冠肺炎病人的医院,承担汝州120万人口的疫情防控、救治工作。疫情发生以来收入锐减,致使大量的防护设备及药物无力购进,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迫于巨大的防疫压力,该医院向市北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异议并线上发送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市北法院第一时间组成合议庭,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本案存在调解可能性后,立即着手调解工作。合议庭通过电话、案件调解微信群组织双方调解,经八轮调解,双方逐步达成共识,向法院递交了和解协议纸质文本。随后,合议庭组织线上“云审判”,对原、被告和解协议中的十二条和解事项内容进行确认。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当天,市北法院解除了对该医院银行账户的查封措施。
该案顺利调解不仅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解了被告燃眉之急,确保医疗设备正常使用,调解结案也为医院节约诉讼费用十八万余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北法院认真履行司法职能,积极为防疫一线医疗机构化解纠纷,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助力重大项目开展,展现了人民法院在疫情特殊时期的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