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健身行业复工复业指导方案来了!接待量原则上不能超最大承载量的50%
为指导我市体育健身行业科学防控疫情,加快实现全员复工复业,青岛市体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体育健身行业复工复业指导方案》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青岛市体育健身行业复工复业指导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一)复工复业时限安排
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应开尽开、能开必开”的原则,鼓励各健身经营单位迅速复工,尽早实现全员复工复业。
(二)复工复业管理模式
实行复工告知承诺制。拟复工的健身经营单位向辖区体育行政部门提交复工告知承诺书等材料后即可复工复业,不需履行审批备案程序。
实行属地清单管理制。各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提交复工承诺的健身经营单位纳入清单管理,实施行业指导。
实行防控主体责任制。各健身经营单位要以单一经营场所(门店)为单位,指定专人全面负责,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实行分级检查督导制。加强市、区两级联防联控,各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做好复工复业单位记录,定期督导检查,一旦发现未作出承诺或承诺失实的,要求其暂停经营进行整顿。市体育局对各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指导工作进行督导,对相关健身经营单位复工复业情况进行走访调研。
二、复工办理流程
(一)企业复工需准备相关材料
复工复业告知承诺书。
复工复业工作方案。
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二)具体办理流程
企业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相关材料报送辖区体育行政部门,各区(市)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后(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做好准备工作
1.人员到位。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建立返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每日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确认安全健康后方可上岗。
2.物资到位。配备足够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开业需要。
3.培训到位。加强员工岗前培训,知晓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熟悉工作程序,掌握各项技能。
4.演练到位。认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确保发生紧急情况处置得当。
(二)加强现场管理
1.做好公告公示。健身经营场所入口应设有醒目提示,提醒参加健身活动人员做好防护,张贴复工承诺,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联系方式。
2.严格通风消毒。室内健身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换气条件,严格空调运行管理及消毒,每小时开窗通风换气一次。每天对场馆进行1次以上整体性消毒,确保不留死角。对顾客使用的健身器械、设备以及辅助用具实行一客一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3.指导加强防范。所有进入健身场所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发现有健身人群密集的情况,应及时劝导疏散。
4.实行分区开放。对于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不具备通风条件区域或场所(如密闭团操房、淋浴、桑拿、SPA等),应暂缓开放。
(三)做好客流管控
1.实行总量控制。采用分时段、间隔性和分散式健身方式,健身经营单位日接待量原则上不超过平时日最大承载量的50%。
2.实行预约管理。积极采取电话、微信、APP、小程序等方式进行预约,合理安排到店时间,严格控制单位时间内预约客流量。
3.做好人员登记。启用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通过“爱山东”APP、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网上申请),对所有进出人员(包括员工、顾客、来访人员)严格实施身份核验登记+体温测量管理,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不参加扫码核验以及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
4.避免人员聚集。参加健身活动人员应保持2米以上距离,人均健身面积3平方米以上。紧邻两台设备不得同时使用,严禁多人同时使用同一台设备。
(四)完善工作机制
1.抓好内控管理。成立工作组,加强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可参照《青岛市健身场所复工复业操作指南》(附件3)做好相关工作。
2.做好应急准备。设立留观隔离室,发现发热症状的人员立即暂时隔离。与当地疾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确认为疑似病例,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并同时报体育行政部门。
3.强化现场核查。健身经营单位要自觉配合各级体育部门、所属街镇以及相关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4.实行动态管理。出现确诊病例后,健身经营单位要立即停止营业,并报体育行政部门,待经卫生部门评估符合复工条件后,重新提交告知承诺书后,方可再次复工。
四、其他事项
(一)复工行业主管部门
青岛市体育局,各区(市)体育行政部门。
(二)政策咨询电话
市体育局产业处,81979683、81979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