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贼盯上青岛千年古墓 深夜挖掘八米深盗洞
王吉墓群 (资料图)
青岛新闻网3月17日讯(记者 陈志伟)日前,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丁某某涉嫌盗掘古墓葬罪提起公诉。丁某某作为一名参与盗墓负责背土的从犯,在认罪认罚从轻的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四千元。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某某于2017年5月份伙同孙某某、刘某某、张某某、姜某某、许某某、成某某、宫某某到青岛市即墨区温泉街道办事处山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汉代王吉古墓群,利用夜间挖掘等手段盗掘古墓葬,盗挖深约八米的洞一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丁某某盗掘山东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代王吉墓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青岛市即墨区的汉代王吉古墓群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被后人誉为即墨九贤之一的西汉博士谏大夫王吉的家族墓地。该墓曾在2015年被盗掘过,所幸未造成太大损害。
2017年5月,山东省烟台市的刘某某,找到朋友孙某,谋划盗掘王吉古墓葬。随后刘某某找来宫某某和成某某,孙某某找来许某某、张某某、丁某某和善于掘墓盗洞的姜某某。
经过多次到即墨踩点,在准备好掘墓工具后,由孙某某和姜某某负责下洞挖掘,其余人提土、背土、望风,丁某某在其中负责背土。他们每天从晚上10点左右挖到次日凌晨2点,然后再将土用袋子回填伪装。期间因为害怕被发现,四天时间挖挖停停挖了八米深,还没挖到墓葬就被群众举报。
除了丁某某,其余七人均于当年被抓获归案,主犯刘某某和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一万元,负责挖掘的姜某某获刑七年、罚金八千元,其余被告人根据犯罪情节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丁某某在逃亡三年后终落法网。
此前报道:
青岛新闻网3月10日讯,近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吕洪亮涉嫌盗掘古墓葬案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洪亮于2015年与刘俊松等人至即墨市温泉镇东埠头村北盗掘青岛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代王吉墓群,犯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等人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王吉墓群曾遭多次黑手 (来源: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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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王吉墓群地处温泉镇西皋虞村西北1500余米处,三面环山,南朝大海,自北向南顺势低缓,为汉代王吉家族墓地。王吉,字子阳,汉代琅琊皋虞人。官至博士、谏大夫,为一代名宦,被后人誉为即墨九贤之一。王吉公元前49年葬此之后,其子丞相王俊、孙大司空王崇等数十后人均葬于此。王吉墓群1982年被青岛市人民政府列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被列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