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青岛多个区市疫情指挥部发布重要通告!
为进一步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加强外来人员管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青岛多个区市已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即墨区
由境外返即人员入境前应提前3天报备
15日,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防控工作通告,通告中明确拟由境外返即人员入境前应提前3天报备,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所在单位法律责任。此外,通告中还提到鼓励支持单位、群众,发现不申报或逃避隔离观察问题,第一时间向村居(小区)或公安机关报告。↓↓↓
除了即墨区外,近日,青岛已有多个区市发布相关通告↓↓↓
西海岸新区
境外人员返区后需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
平度市
第一时间出示或申请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为进一步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加强外来人员管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境外、省外入平人员主动申报和全体市民监督举报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境外入平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2.国内省外入平人员。
(二)申报要求
1.拟由境外、省外入平的人员,应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
2.境外、省外入平人员在到达平度后,必须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居)报告,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出示或申请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请者通过“爱山东”APP、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的“来鲁申报”模块网上申请)。
3.宾馆、酒店、出租房等要严格落实境外、省外入平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当地镇(街道、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隔离措施
1.省外入平人员,持有省际互认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的,无需隔离;持电子健康通行码黄码或红码的,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集中或居家)。
2.境外入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集中或居家)。
3.境外、省外入平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由所在社区(村居)联系安排到定点医院,不得自行就诊。
二、监督举报
市民有义务对境外、省外入平人员进行监督,敦促其按规定申报登记。发现境外、省外入平人员不主动申报或涉嫌逃避隔离医学观察问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也可拨打公开举报电话(0532—89639091)和110举报。
三、法律责任
(一)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相关单位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未按规定进行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城市的安全,为了您的健康,请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举报疫情线索,汇聚起齐心协力、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
平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莱西市
境外入莱西人员需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
为进一步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加强外来人员管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境外、省外入莱西人员主动申报和全体市民监督举报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境外入莱西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2.国内省外入莱西人员。
(二)申报要求
1.拟由境外、省外入莱西的人员,应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
2.境外、省外入莱西人员在到达莱西后,必须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居)报告,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出示或申请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请者通过“爱山东”APP、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的“来鲁申报”模块网上申请)。
3.宾馆、酒店、出租房等要严格落实境外、省外入莱西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隔离措施
1.省外入莱西人员,持有省际互认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的,无需隔离;持电子健康通行码黄码或红码的,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集中或居家)。
2.境外入莱西人员,根据《莱西市口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集中或居家)。
3.境外、省外入莱西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急救车到定点医院就诊。
二、监督举报
市民有义务对境外、省外入莱西人员进行监督,敦促其按规定申报登记。发现境外、省外入莱西人员不主动申报或涉嫌逃避隔离医学观察问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也可拨打公开举报电话(0532-58562995)或110举报。接报后,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法律责任
(一)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拒绝接受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相关单位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未按规定进行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们,我市当前良好的疫情防控形势是全市人民众志成城、日夜奋战换来的。疫情面前没有人是旁观者,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一起行动,自觉遵守防疫相关规定,积极举报疫情线索,汇聚起攻坚克难的磅礴力量,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
莱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
境外输入防控工作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入境人员来崂山登记管理,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境外入崂山区人员主动申报和全区市民监督举报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申报
(一)申报对象
自2020年3月17日零时起由境外入崂山区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二)申报要求
1.拟由境外入崂山区的人员,应由其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三日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备。
2.境外入崂山人员在到达崂山后,应当遵守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命令,必须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3.宾馆、酒店、出租房主、接待单位等要严格落实境外入崂山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引导入境人员第一时间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鲁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隔离措施
1.境外入崂山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进行十四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
2.境外入崂山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急救车到定点医院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
二、监督举报
市民有义务对境外入崂山人员进行监督,敦促其按规定申报登记。发现境外入崂山人员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积极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街道办事处举报。
三、法律责任
(一)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有关单位、社区或者个人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按规定进行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2020年3月16日
根据山东卫健委、即墨公安、平安平度、莱西发布、半岛网、青岛日报等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