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 这些疫情防控医保政策问题 官方都答复了
3月11日下午,青岛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姜水清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方面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问政中的不少问题与市民息息相关。
1、我家老人门诊大病定在青大附院,原来一个月就要去开一次药,现在疫情期间不方便去医院,是不是可以多拿一些药?
姜水清:
疫情期间,门诊大病单次取药量已经放宽到3个月,您可以到定点医院替老人一次开3个月的药。
2、老人大病签约的定点医院疫情期间不能去开药,只能在附近社区诊所按医院给开的药品买药,也多亏社区诊所,一直服药没有间断,病情稳定。社区诊所买药时给出具的发票并告知说,医保有通知,等疫情结束后可以报销。请问到哪里去报销?
姜水清:
疫情期间,如果您定点的医院因防控停止接诊的话,您可以就近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并保存好就诊病历和发票。疫情解除后,您可以凭病历和发票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3、我父亲因查体发现肺部肿瘤,想到北京做手术,青岛市医院不给办理转诊手续,怎么办?
姜水清:
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到外地医院住院的,费用可以纳入医保报销,但报销比例低一些。统筹范围内费用达到4万元及以上的,比照本市同级医院降低15个百分点予以报销;统筹范围内医疗费用4万元以下的,降低25个百分点。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在外地医院直接办理联网结算。
4、已经领了一个月的生育津贴,但是2020年一月公司账户余额充足,但是保险未扣费,所以现在一月份的生育津贴也没拿到,这是为什么?会有什么影响吗?
姜水清:
根据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期间中断缴费的,生育津贴暂停发放;补缴后,生育津贴予以补发。如果您公司1、2月份保险费未及时到账,系统会暂停发放生育津贴;3月份单位缴费足额到账后,可以补发生育津贴。
5、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能详细谈一谈吗?
姜水清:
一是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留观患者全部实行免费救治,取消报销范围限制,实行先救治后结算;
二是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一次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使用量;
三是将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口罩、消杀用品等和疫情防控有关费用,可用医保个人账户金支付;
四是对门诊大病实行网上受理,参保人可以用手机下载“健康服务中心”APP,点击“门诊大病申请”,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五是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待遇不受影响。
6、家里老人有高血压三年了,断断续续在社区拿药,也在医院住院治疗过。听说可以办门诊大病,应该怎么办理?准备什么材料?
姜水清:
根据本市门诊大病有关规定,目前“高血压合并心脑肾等并发症”在本市59种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内。您可以通过手机下载“健康服务中心”APP按提示要求网上申办。也可以携带材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到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工作站申请。
7、我是一名高血压患者,在社区诊所签的约,最近开安博维的时候,报销比以前少了,请问是什么原因?
姜水清: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工作部署,青岛市自2019年12月1日开始执行国家组织第一批集中采购药品实施工作,共涉及25个药品通用名、370多个品规,对中选药品在保障质量的同时大幅降价,显著降低用药负担。您所反映的药物“安博维“是非中选品种,按照规定超过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负担。
例如,公立医疗机构的零售价格为22.24元/150mg/7片/盒,医保支付标准为20.01元/7片/盒,按照规定超过支付标准以上的部分(2.24元)由患者自负,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规定进行报销。建议您结合临床医师建议和自身情况,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厄贝沙坦的中选品种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其中选价格为5.46元/75mg/28片/瓶,较非中选药品价格大幅下降,这样可以明显减少您的个人负担。(记者 刘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