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青岛今年将制定民营企业发展办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记者3月8日从市司法局获悉,青岛市印发了《2020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今年我市政府规章计划包括送审项目、适时送审项目和调研项目3大类,其中,规章送审项目5件,适时送审项目3件,调研项目10件。
为做好计划的编制工作,市司法局先后向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征集2020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建议,征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意见,在青岛政务网、青岛市司法局网站刊登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在统筹研究论证计划项目时,着力突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有关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学深圳赶深圳”、发起十五个攻势、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务求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今年将制定《青岛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办法》、修订《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对行政权力下放、功能区赋权、外国人在青工作等开展调研,发挥政府立法对改革创新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围绕预防和控制重大安全风险,制定《青岛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适时修订胶州湾隧道管理办法等,从源头上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围绕服务和保障改善民生,制定《青岛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救助办法》,开展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餐厨废弃物管理、城市二次供水管理等规章调研工作,依法释放政策制度红利。另外,根据“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需要,继续开展清理工作,适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政府规章,及时淘汰制度上的“落后产能”。
为保障计划的有序推进,计划中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市司法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并调整扩充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