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黄岛逄某被立案审查!
2020-02-27 06:42 黄岛印象
昨天,山东省检察机关发布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十起,其中有黄岛一起
黄岛逄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
逄某某自2019年开始收购并出售野生动物。2020年1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森林公安机关在逄某某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逄家台后村的家中发现死亡冷冻野兔实体、疑似猫头鹰实体等物品。经鉴定,其中有东方角鸮(9只)、纵纹腹小鸮(5只)、领角鸮(6只)、长耳鸮(1只),均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兔(9只)、普通夜鹰(1只),系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捕杀的“三有”保护动物。
2月6日,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介入侦查,引导取证。2月17日黄岛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对逄某某批准逮捕,同时建议对其上线人员进行追诉。当日,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对逄某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立案审查,并于2月18日进行了公益诉讼诉前公告。目前本案正在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