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辖区医院确诊的第13例病例信息通报
2月24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市北区第1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信息如下:
市北区第13例:系青岛市病例60
患者吕某某,79岁男性,现住址为市北区即墨路街道海逸景园小区。患者吕某某与青岛市确诊病例57王某某为夫妻关系。病例57和病例56于2月4日-2月7日在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同一病房住院治疗,病例54是病例56的陪护。2月13日,病例54因发热在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诊断为疑似病例,随后转至青岛市中心医院,2月14日上午确诊;病例56于2月14日下午在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确诊;病例57于2月15日在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确诊。(病例56和病例57的详情请见市南区疫情通报信息)
2月15日,患者吕某某作为病例57的密切接触者,被接至市北区集中隔离点开展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2月16日、2月20日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月22日晚,患者吕某某因癫痫病发作出现发热症状,被120急救车转运至青岛市立医院(本部)发热门诊就诊,2月23日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医院专家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吕某某有癫痫病史并时常发作,生活不能自理,医学观察期间需要亲属监护,因此有1名密切接触者。该密切接触者作为病例54的密切接触者,已于2月14日开始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患者吕某某医学观察期间的相关疫点已严格按规范采取了消杀等防控处置措施。
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