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官员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
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施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施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施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施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施平利用担任原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处长、直属征收分局局长、原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补贴申报、工程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闵光道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闵光道(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闵光道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闵光道,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闵光道在担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延吉市委书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副州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发包、承揽、验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地址迁移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牟晓非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陕西省汉中市委原常委、秘书长牟晓非(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牟晓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牟晓非,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牟晓非在担任勉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汉中市汉台区委副书记、区长,汉中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