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次将临床诊断病例数纳入确诊病例数 何为临床诊断病例?专家解读
今天(2月13日),湖北省卫健委官网发布的最新疫情情况,将临床诊断病例数纳入确诊病例数进行公布。通报显示,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病例14840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3332例)。
临床诊断病例指的是什么?与确诊病例有何区别?总台央视记者独家专访了中央指导组专家、北京朝阳医院副院长童朝晖。
为什么要设临床诊断这个档级?2月5日《新闻1+1》,白岩松连线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王辰,也提及了这个问题。
1 什么是临床诊断病例?与确诊病例有何区别?
童朝晖:第五版卫健委的方案里已经对湖北地区已经提出来临床诊断病例问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
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也有临床诊断。平时诊断肺炎时,实际上病原学百分之二、三十要靠临床百分之七、八十来诊断。所以这次在湖北地区增加了临床诊断病例。前段时间我们主要靠核酸来进行确诊病例,但实际上有一大部分疑似病例按照临床表现都有:1、有流行病学史;2、发热、呼吸道咳嗽、憋气的症状。然后进行查体检查临床特征,做CT影像后进行一个综合诊断。
2 为什么要设临床诊断这个档级?
王辰:设出临床诊断这个档级非常有必要。
现在对于病毒核酸的检测能力在不断提升,但不同的试剂之间精准程度有差别,并不是所有患者都能检测出核酸阳性,所以有大量看着流行病学史上、接触史上像是,临床症状也像是,但是核酸未能得到确证的病人,现在被列为疑似病例,我建议在武汉出现这样的病人,应当可以列为临床诊断病例,因为核酸对于已确诊的病人阳性率也只在30%~50%之间,因此设出临床诊断这个档级是非常有必要的。
湖北省卫健委官网发布的通报指出,随着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认识的深入和诊疗经验的积累,针对湖北省疫情特点,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在湖北省的病例诊断分类中增加了“临床诊断”,以便患者能及早按照确诊病例接受规范治疗,进一步提高救治成功率。根据该方案,近期湖北省对既往的疑似病例开展了排查并对诊断结果进行了订正,对新就诊患者按照新的诊断分类进行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