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日讯 1月31日下午,市北区胶东路一栋居民楼突然发生火灾,烧穿了屋顶的火苗窜起3米多高。网上有传闻称,是男主人在家喷洒酒精消毒,遇到女主人在家使用明火,将房屋引燃。2月1日记者专门联系了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后获悉,这间屋子平时无人居住,消防指战员现场灭火时,也并没收到喷洒酒精相关情况的反映。
记者了解到,2020年1月31日下午2时11分,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火警电话,青岛市市北区胶东路20号乙起火。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两个消防站5辆消防车和31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下午3时许明火被扑灭。经查,起火房屋无人员居住,起火物质为室内纸壳及建筑垃圾,过火面积约7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值得注意的是,消防指战员在现场并没收到喷洒酒精相关情况的反映。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尽管如此,记者联系了应急管理部门后得知,液体酒精属于危化品中的易燃液体,它的生产、销售、存储、运输,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居民家中有人员居住,且缺少防护设备,易燃的酒精是不允许存放在居民家中的。呼吁大家千万不要在家中存放液体酒精,避免引发消防安全事故。(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刘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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