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22日讯(记者 陈志伟)日前,胶州市纪委对于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
胶莱镇沙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逵然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3月,王逵然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未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拆除重建要求,致使村民王某某在异地新建房屋且原有房屋未拆除的情况下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500元。王逵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李哥庄镇镇村建设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陈思和、南王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徐正尧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违规操作问题。2014年2月,徐正尧擅自将该村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三户村民认定为贫困户予以上报,陈思和未严格审核把关便予以通过,导致该三户村民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7296元。陈思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正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胶东街道办事处南庄一村村文书王承爱在学费减免申报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9月,王承爱未将该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龄前儿童朱某某相关信息予以统计上报,致使朱某某2016至2017学年未能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多缴纳学费2000元。王承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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