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宣布,2020年,青岛市区两级政府将出资为居民投保灾害民生险,个人最高可获赔15万元,房屋财产最高可获赔5万元,救援人员出险可获赔25万元。该政策将惠及全市1030万人口。
据了解,此次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基本保障范围包括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的损毁;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伤亡;因灾导致受灾人员的饮水困难及其他政府认定需救助的事项。
以设区的市统算,全年累计赔付限额为保费总额的15倍。如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赔付限额可上浮至保费总额的18倍;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每户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救助金限额600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救助金限额25万元/人;因灾导致饮水困难的人员饮水救助费用60元/人/月。
基本保费以公安户籍人数、户数为依据,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户2元的标准计算。基本保费由市、区政府两级按5:5比例负担,由各区市统一缴纳。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青岛市遭受了旱灾、风雹、台风、洪涝、低温冷冻、浒苔等多种自然灾害,受灾人口456.04万人次,倒塌房屋1050间,损坏房屋16377间,直接经济损失达38.33亿元。各类自然灾害及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意外事故造成人民群众人身伤害和家庭房屋财产损失,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此次建立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制度,完善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对于加快构建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参与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提升灾害救助质量和水平,帮助受灾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避免因灾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台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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