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一批与青岛人的生活
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
将正式开始实施!
省钱的、省心的不少
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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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青岛两险合并实施!
自2020年1月1日起
青岛市全面推进两险合并实施
医保缴费费率、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的支付天数和计发标准、
2020年1月起的医保待遇新政策等
你我关心的问题均有详细解答!
快来看看主要内容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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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险合并实施后
医保缴费费率降低0.8%
据了解,两险合并实施后,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市政府决定将两险合并实施后的医保缴费费率下调0.8个百分点,由原10.3%降为9.5%。
图源:12333
为进一步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两险合并实施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缴费费率也下调0.8个百分点,由原10.8%降至10%。
图源:12333
根据我市目前的征缴情况推算,这一举措可减轻我市2020年用人单位缴费负担12.8亿元。
初次参加职工医保连续
缴费满6个月后
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按照省文件精神,两险合并实施后,我市职工生育医疗待遇的等待期与职工医保待遇的等待期一致,一并执行6个月。
●生育医疗待遇等待期
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包括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又重新参保的人员),只有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才可以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缴费不满6个月期间生育的,生育医疗费不予报销。
护士给产妇做检查。图源新华网仅示意用
●生育津贴的等待期
本次合并实施,省文件对生育津贴享受条件作了进一步完善,原则上仍然要求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但对缴费不满12个月的情形做了更为人性化的安排。即,生育时已参保但连续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我市规定,合并实施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可以与合并实施后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这一规定,对于两险合并实施初期生育的女职工,是一项重要的待遇保障措施。
增加的60天产假
将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工资
女职工生育津贴的支付天数,与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密切相关。
省政府合并实施文件明确规定:“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中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在明确生育津贴的支付天数和计发标准方面,我市两险合并实施后,女职工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享受的产假,将由医保基金按照具体天数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具体这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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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省文件明确规定了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同时考虑这次合并实施降低单位费率0.8个百分点的实际,我市职工医保基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文件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产假天数,将继续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也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统一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而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的60天产假,将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工资。
图源:12333
提醒广大参保女职工
对不依法履行工资福利发放义务的情形
可按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申请维权
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灵活就业等相关人员
享受生育待遇有新变化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提高
本次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与其他在职职工一样,享受到产前早期检查、中晚期检查和住院分娩医疗费保障待遇,待遇提高幅度比较大。
图源:12333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享受减半补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住院分娩后按照职工生育医疗待遇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生育医疗待遇扩大到退休等特殊人员
鉴于近年来部分群体的生育需求有所提高,从2020年起,我市退休(退职)人员、1-4级工伤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符合规定生育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在职职工生育医疗费待遇。
考虑到这些群体已经享受养老(退职)金、工伤补助等工资性福利,因此生育后不再享受生育津贴。
此外,失业人员生育保障办法仍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2020年1月1日起
青岛还将实施一些医保待遇新政策
比如,我市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在
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支付比例由40%调整为50%;
2020年度,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暂统一增加30元
02
烟花爆竹不能随便燃放了!
2020年1月1日起,《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正式实施,青岛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由“限放”改为“禁放”。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元旦及春节期间,大家一定遵守规定!
03
垃圾不能随便扔了!
青岛将于2020年1月6日起正式实施“垃圾分类”管理!《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办法》规定投放人不按要求对垃圾进行分拣的,可被拒绝投放;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的单位将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04
新能源车可这样免费停车2小时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将于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对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每天0时至24时,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不含住宅小区停车场)的同一公共停车场或同一条道路上的收费停车泊位以及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内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
05
崂山区提高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标准
从崂山区获悉,2020年1月1日起,《崂山区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将正式实施,每户困难家庭全年累计救助金额由此前的最高2.5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开辟绿色通道,24小时内救助到位。
06
今起,青岛高速有大变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国绝大多数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正式取消,全网系统从既有收费模式切换为分段计(收)费模式。
与原有计费方式相比,新计费方式的变化主要体现在:
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现了按实际路径计费,ETC车辆在高速公路门架分段计费扣费,MTC车辆在门架分段计费,出口交费。
新的路径计算方式是,以车辆实际行驶的高速公路计算通行费,也就是说车辆走哪条高速公路,就按哪条高速公路交纳通行费,即实际路径收费。
青银高速青岛段实施差别化费率
同时,需提醒广大车主朋友的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发改基础〔2019〕935号)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
2020年1月1日起,行经青银高速(青岛段)的车辆,只有正常使用ETC车载设备方可享受该路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带来的优惠;
通行人工车道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则只能按精准路径用基准费率进行计收费,无法享受优惠费率。
G20青银高速新建青岛收费站正式启用
按照国家取消省界收费站相关要求,G20青银高速新建青岛收费站如期完成升级改造,将于2020年元旦正式启用。
届时,位于西元庄的原青岛收费站和位于南泉的即墨收费站将停止收费,西元庄至南泉枢纽立交段将免费通行。该路段免费通行后,将对沿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释放极大红利,助推即墨城阳一体化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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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好消息一起迈进2020!
新的一年,祝好运!
让我们一起继续奋斗吧!
内容来自:大众网青岛、半岛网官微、青岛日报、大众网青岛、新华网等
2020-01-01 青岛日报
2020-01-01 大众网
2020-01-01 青岛新闻网
2020-01-01 齐鲁壹点
2020-01-01 青岛新闻网
2020-01-01 新华社
2020-01-01 爱青岛
2020-01-01 齐鲁壹点
2020-01-01 青青岛社区
2020-01-01 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