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等三分,莫抢一秒。可总有人心存侥幸,只为图一时之快,结果车毁人伤,甚至葬送性命!近日,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处理一起小轿车因闯红灯酿事故的典型交通事故。
11月13日上午06时50分许,在黄岛区滨海大道与东桥子交叉口,魏某某驾驶鲁L9XXX7号小轿车沿滨海大道由北向南行驶时,与由西向东行驶冯某某驾驶的鲁B5XXXL号小型客车相撞,事故造成魏某某、冯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大队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立即对事故现场展开调查。后经调查,魏某某驾驶鲁L9XXX7号小轿车时违反道路信号灯与正常通行的冯某某驾驶的鲁B5XXXL号小型客车相撞,同时魏某在驾车时存在注意力不集中,疏忽大意的行为。民警经调查取证研究后认定:魏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魏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驾驶车辆时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做文明守法好司机。
2019-12-19 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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