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听说过“非法校园贷”这个词,有的大学生最初仅仅借了几千元的非法校园贷,但最后利滚利要还的钱,竟然达到了几万甚至十几万元。甚至个别人因无力偿还,最后选择了自杀。
非法校园贷的套路,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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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头息、涨利息、缩周期,校园贷套路满满!
22岁的张强(化名)是山东省胶州市某高校在校生,因为借非法校园贷被催债,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2017年10月,这个校园贷团伙被铲除,可张强还是无法安心学习,恐惧感依旧陪伴着他。
由于张强从正规渠道无法贷款,而网络上的贷款,尤其是校园贷门槛低、放款快,一下子吸引了他。直到借了校园贷,他才发现套路接踵而至,一步一步地套住了他。
第一个套路就是砍头息。比如借款人实际拿到手的贷款是9500元,却要按照10000元来偿还本金和利息。
提供贷款的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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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同学贷款却遭到无辜之灾
放贷人竟也是在校大学生!
张强企图用贷款还贷的办法堵住贷款窟窿,但这条路也走到了尽头。如果此时他立即告知父母,也许还能找到其它办法。但是他想出的一个变通办法,引发了一场祸及无辜的噩梦。
何兵(化名)写的借条
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检察官黄英:他们拿到手只有3000元,一周后需还款5000元。如果一周之内不还钱,那么第二周需要还款10000元。这些内容不会在借款合同上体现,都是口头约定,借款合同非常正规,找不到任何瑕疵。
晓蕾(化名)写的借条
拿到手3000元,两周后却要还10000元,相当于两周利率为233.33%,年利率为6066.67%!也就是说,如果借到手1万元,一年要还60多万元的利息!
就是这样的利率,三个同学不仅帮张强借了贷款,还写了虚高债务的借款合同。在每张借款合同上,借款人都是一手举身份证,一手举借条拍了照,发给了放贷人刘建(化名)。
女大学生晓蕾手举身份证和借条
大学校园里晓蕾被催债的传单
接到张强的报案,警方担心有大面积学生出现这样的情况,于是尽快展开了调查。
抓捕现场
犯罪嫌疑人刘建(化名)给员工提成的比例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法官李松光
2018年7月25日,胶州市法院对刘建等三人非法拘禁借贷者一案作出了判决。
对于这起校园贷案,两年前只能以非法拘禁罪起诉,却不能追究校园贷本身,这会让校园贷逍遥法外,造成越来越多的伤害。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法放贷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罪,于今年10月21日起实施,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央视财经等
2019-12-17 青岛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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