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5日讯 (记者 李倍)烧烤好吃,但烧烤所产生的大量油烟让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今天,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博彤做客《行风在线》时有多位市民反映,自家楼下开设的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非常严重,导致居民家里常年不敢开窗通风,这些烧烤店是不是应该责令关闭?
对此,王博彤回应,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油烟扰民问题高度重视,根据我国2016年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王博彤介绍,如果居民家楼下的烧烤店是在2016年之后开设的,则无法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对此类饭店,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前往现场勘查情况,如情况属实将会对其依法从严查处,并责令其关闭。
此外,王博彤表示,如果此类饭店是在2016年之前开设的,且手续齐全,根据《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饭店对其产生的油烟采取有效净化设施,且将烟道设置在距离居民区水平距离20米外的地方,经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后,则是可以开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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