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寇女士和丈夫从老家到了青岛参加婚礼,住在李沧区的一家尚客优快捷酒店,他们的女儿发帖称:自己的爸爸在酒店摔伤了,伤得不轻。
网友@手机用户11471383:
我爸去青岛游玩时,在住的宾馆房间里摔伤,导致骨折,没有防滑垫,没有防滑标志,台阶过高,现在出院在家休养,现在光医药费就花了4万多了,后期还要二次手术,我爸因为腿受伤没法上班,我妈没办法只能辞职在家照顾我爸,还有一个妹妹上初中,找宾馆要说法,宾馆说我爸太胖,太高,把责任全部推我们身上了,难道宾馆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入住酒店却意外受伤,这趟青岛之行,让寇女士很失望,如今丈夫回家养伤,自己继续待在这就是想要一个说法。
寇女士:“当时我在里边洗头,我洗头的时候,他一下子磕倒,说完了我腿断了,我回头一看,他腿耷拉下来了。”
丈夫躺在地上左腿疼痛难忍,寇女士慌了神,之后,120赶来把人送去了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下端粉碎性骨折,住了十多天院,医药费花了三万多。好端端的,为何会受伤呢?
寇女士说,当时丈夫上完洗手间准备出来,由于卫生间门口的台阶比较高,丈夫光着脚就绊倒了,加上地面比较湿滑,紧接着又滑了一跤,她认为是酒店方面管理不到位。
寇女士:“最后给我解决方案是三千块钱,我接受不了。待了半个多月我们就出院了,花了将近4万块钱。支付不了了我们就出院了。”
丈夫做完手术后就出院回了老家,现在只能在家里养伤,平白无故遭了罪,寇女士咽不下这口气,她希望酒店方面报销目前的治疗费,可从出事到现在,双方始终协商不成。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寇女士丈夫受伤,酒店会是什么态度呢?
随后,行动员和寇女士一起找到了李沧区向阳路上的尚客优快捷酒店。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板不在。负责人不在,行动员只能电话联系。
杨老板解释,事发时,虽然自己不在现场,但妻子和服务员都赶到了房间,寇女士的丈夫当时就躺在房间地上,也就是卫生间外面。
杨老板说,当时寇女士的丈夫一身酒味,没穿拖鞋,脚下还有水渍,他们还在地上发现了一条浴巾,沾了红色的液体,应该是吐酒了。
记者:“当时你对象有没有喝酒?”
寇女士:“喝了点白酒”
记者:“有没有醉?”
寇女士:“没有喝醉”
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是醉酒滑倒,还是在卫生间内被台阶绊倒?双方说法不一,行动员提出想进房间查看,不过被杨老板拒绝了。那么,之前酒店方面同意给予寇女士三千元又是出于什么原因呢?
在这起事件中,责任该如何划分?行动员咨询了律师。律师: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管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失,承担责任。如果酒店尽到义务,当事人由于自己过错造成损害,应该由自己承担。双方达不成一致,诉诸法律,法院根据双方举证看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双方承担责任。本来参加婚礼是件喜事,
没成想把腿摔伤了,目前还难以定责。寇女士留在青岛,只为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这件事,你怎么看?咱们评论区里聊一聊吧。
(来源:青青岛社区、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
2019-12-04 青岛新闻网综合
2019-12-04 青岛新闻网
2019-12-04 爱青岛
2019-12-04 青岛新闻网
2019-12-04 青岛晚报官微
2019-12-04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2019-12-03 青岛新闻网
2019-12-03 青岛日报
2019-12-03 蓝睛
2019-12-03 央视新闻客户端